连云港:老化损坏严重的全民健身器材将强制“退休”
中国江苏网8月22日讯 8月21日,记者从市体育局获悉,近日,我市开展室外全民健身器材大检查,通报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下一步,我市将更新健身器材,完善城乡公共体育设施,进一步规范全市室外健身器材建设标准,加强健身器材建设质量监管,老化、损坏严重的器材将一律“退休”。
室外全民健身器材
集中“体检”
据了解,市体育局组织专家对全市全民健身器材安装、使用、管理维护现状进行了抽样检查,检查中发现:部分健身器材由于缺乏相应的有效管理,地面处理不合格、器材损坏较为严重、老旧健身器材超过使用年限仍在使用。
“按照2011年国家规定的室外体育器材使用期为8年的规定,2009年前安装的健身器材都已到了报废期。而在实地考察中我们发现,过期器材仍在使用的情况比较多。”市体育局群体处负责人告诉记者。
检查中还发现,部分县区体育行政部门缺乏监督管理力度,定位、分工不明确,健身器材产权移交工作不及时;健身器材受赠单位管理责任人身兼数职、缺乏专业知识,导致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影响健身器材安装、使用、维护等问题。
存在健身器材
安装不合理等问题
在走访调查的64个健身器材安装点中,有多件器械安装不合理。有的健身器材安装过高,入地深度不够,这不仅使身材矮小的居民根本无法使用,更严重的是导致使用者在健身时远离地面,直接增加了健身者的安全隐患。
有的器材安装很马虎,水泥基础突出地面好几厘米;有的器材部件松动、缺失,有的器材的部件锈蚀、破损;有的报废器材拆除后仍有铁管高出地面,存在安全隐患。
“另外,我们还发现,有的器材安装在比较偏僻的地方,长期无人使用,器材下面已经杂草丛生;有的器材安装在大院里,大门紧闭;有的健身器材场地上,存在种菜、晾衣服等不良现象,降低了器材的使用效果。”市体育局群体处负责人说,有的管理规定、告示牌缺失,其中有一个告示牌被安装在人们难以看到的地方,这些都给器材的使用者造成一定风险。
更新健身器材
完善公共体育设施
目前,市体育局已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提出整改要求。
“各县区要强化对管理范围内的所有室外健身器材监督检查职责,定期巡查;室外健身器材受赠单位要加强对健身器材的管理职责,制定相关管理规定,责任到人。”市体育局群体处负责人告诉记者。
安装健身器材要按照国家标准执行,对于安装不合理的健身器材要重新安装,场地不合格的要及时整改,对于过使用期的器材要及时拆除。此外,要加强对健身器材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管理责任意识,使其具备管理、维护、健身指导等多方面的能力,并按要求建立健身器材管理与使用档案。
市体育局群体处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市将在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上下功夫,补好短板,继续提升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服务内涵,在全市更新50套健身器材,完善城乡公共体育设施,让群众健身有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