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踪报道:东海县海陵实验学校校长陈某涉嫌非法吸收巨额公众存款被警方刑拘
中国江苏网8月16日连云港讯(记者 苏宁) 8月11日,中国江苏网以《连云港东海县“暴力闯校园”?权威部门回应:网帖严重失实》为题,报道了东海县海陵实验学校“暴力闯校园”真相。中国江苏网记者今天从东海县警方获悉,东海县海陵实验学校校长陈维光因向社会公众不特定人群非法吸收巨额资金,于8月15日被警方刑拘。
东海县海陵实验学校是东海县七所民办学校之一。2011年5月10日,东海县海陵中学法定代表人舒永西与黄川双语学校法定代表人陈维光签订租赁协议,约定租赁期限为6年。随后,陈维光以“海陵实验学校校长”名义接手并管理学校。然而,东海警方查证后得知,自2013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陈维光经营东海县海陵实验学校期间,在未经相关部门的允许之下,私自向社会公众不特定人群非法吸收资金巨额资金。陈维光向警方承认,自己现无法偿还。警方还向中国江苏网记者介绍,今年55岁的陈维光是东海县平明镇人,警方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将嫌疑人陈维光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获知陈维光被警方刑事拘留的消息后,东海县海陵实验学校法人舒思海告诉中国江苏网记者,为了确保学校的教学秩序不受影响,他们已经召开董事会,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决定解聘陈维光东海县海陵实验学校校长职务,并报至东海县教育局。随后,中国江苏网记者向东海县教育局求证,一位负责人确认已经收到来自海陵实验学校的这份董事会决议。对于记者提出的民办学校校长解聘问题,教育局方面给出的解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民办学校校长由学校董事会选聘或解聘,然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也就是说,海陵实验学校董事会决议解聘校长,无需主管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