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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省清费减负新政预计为连云港年减负3.7亿元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7-07 09:21:00

  中国江苏网7月7日讯 今年上半年,国家、省清费减负政策频出,为我市企业和群众带来了丰厚的政策红包。昨日,笔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出台的清费减负政策,预计将为我市年减负3.7亿元。

  据了解,4月1日起,国家陆续取消或停征包括房屋转让手续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费等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共35项,取消或停征了包括预防性体检费、婚姻登记费,收养登记费等涉及个人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共6项,同时将商标注册收费标准降低50%。

  简政放权、清费减负力度不降,江苏省持续深化推进。6月10日起,江苏省政府又取消或停征24项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其中取消了包括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流动人口居住证补(换)证工本费、自行车(含电动助力车)号牌费、图书借阅卡、阅览卡遗失补办费、图书延期继续使用费、公办普通高中择校费、社会保障卡及市民卡收费、养犬管理服务收费等;停征了包括公证费(限行政机关)、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检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检验、茧丝监督抽样检验、纤维类产品质量检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等。同时,出入境检验检疫处理收费标准降低10%、全省船舶过闸费实施优惠等政策陆续实施。

  “经我局梳理,今年上半年,国家、省出台的清费减负政策共计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80项,其中取消34项、暂停征收31项、降低标准7项、转出8项;调整政府性基金3项,其中取消2项、调整征收政策1项。”市物价局收费监督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表示。

  根据2016年度收费情况测算,上述政策的贯彻落实预计每年可以为我市企业和群众减轻负担3.7亿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约为1.87亿元、经营服务性收费300万元、政府性基金1.8亿元。同时,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等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预计每年可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金额3500万元。全市每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预计下降2.22亿元,占2016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的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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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震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