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这些人的工资和公积金又要涨了 快看有没有你
中国江苏网6月30日讯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7月1日开始,2017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将调整,其中上限为16000元、下限为2550元。按照规定,此次调整工作将在10月底前全部调整到位。
本次调整范围包括:
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及在职职工(含劳动人事代理职工、劳务派遣职工)。包括以个人名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计划处有关工作人员介绍,调整后,2017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为16000元,下限为2550元,分别较上年增长1000元、250元。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上限的按上限计算,低于下限的按下限计算,在上下限范围内的据实计算。
在缴存比例方面,机关、事业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企业单位及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至12%,具体比例由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状况和企业需要在这区间自行决定,1998年12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随住房公积金一并缴存的住房补贴缴存基数按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确定,缴存比例为10%,以个人名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同步实行基数调整,缴存基数上下限标准参照执行,缴存比例在16%至24%范围内确定。
计算下来,普通职工(个人名义缴存职工除外)的公积金账户中月缴存额至少涨25元,多则将增加240元。
据介绍,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在2017年10月底之前进行基数调整,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及新职工住房补贴缴存基数从2017年7月1日起执行。自7月起至调整当月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及新职工住房补贴,单位应在调整缴存基数后作一次性补缴。
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日前,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消息
江苏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从7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后最低月工资标准
江苏省一类地区:1890元,增加120元
二类地区:1720元,增加120元
三类地区:1520元,增加120元
这可以说是一件喜大普奔的事情了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地区:17元,增加1.5元
二类地区:15.5元,增加1.5元
三类地区:13.5元,增加1.5元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小编查了一下连云港市区
(不包括赣榆区)属二类地区
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赣榆区属三类地区
需要注意的是
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一、加班加点的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四、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病假、带薪休假、试用期工资等
都跟最低工资标准紧密挂钩!
最低工资上调也就意味着
这些钱也将跟着涨!
到手的加班费要涨
随着最低工资的提高
加班工资的最低计算基数、社保费的
最低计算基数也要提高
加班工资的计算至少应该以最低工资为基数计算
平时、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
至少是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小时或者天数
折算后的1.5倍、2倍、3倍
失业员工领取失业保险金
市区失业保险金的最低标准调整了
6月26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
市区(不含赣榆区)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
由原每人765元/月调整为每人803元/月
从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各县(含赣榆区)可参照上述办法自行调整
城乡低保标准平均提高
从2017年7月1日起
市区城乡低保标准将调整
在去年的基础上平均提高7.2%
此次调整,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510元
调整为每人每月535元
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20元
调整为每人每月460元
市区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后
全市市区预计约有1.2万名低保对象受惠
带薪假期间工资上涨
正常情况下
公司都会有一些带薪假期
比如年假、病假、产假、工伤假等
如果你的基本工资是按照
最低工资标准设定的话
那么你休带薪假的时候就只能拿最低工资
现在拿到的钱就可以多一点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