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纪委“三步骤”严把处分决定书制作流程关
中国江苏网6月30日连云港讯(通讯员 王玉宝 田刚)近年来,灌云县纪委紧紧围绕省市纪委相关文书制作要求,针对党纪处分决定书具有极强的结论性及权威性,且需对外公布,一旦出现错误,影响无法挽回等特点,严把制作流程关,精准制作处分决定书。
一是区别对待。依据处分决定书虽所涉内容与审理报告、调查报告等相近,但需言简意赅和对外公布的性质,在叙述过程中区别对待,所涉要素齐全、涵盖内容定性精准。如在调查报告中“在其家中收受某人送的现金#万元”的内容,在处分决定中应表述为“收受某人送的现金#万元”。
二是言必有据。相关部门充分考虑处分决定书的内容应做到言必有据,字字有出处,句句有根据的要求,不依据谈话本人的描述,而是依据组织或人事部门出具的简历证明,如实表述处分决定书中第一段当事人的简历情况。此外,事实部分应依据审理认定的违纪事实,定性量纪部分依据的则是相关的党纪条规。
三是重点突出。主体不同,定性不同;主体相同,侵犯的客体不同,定性也不同。针对构成违纪事实的四个要求的叙述一个也不能少的要求,对当事人违纪时的身份所构成主体要件,违纪行为侵犯的对象所构成的课题要件,当事人所为所想所构成的主观要件及所造成的后果所构成的客观要件进行统筹考虑,精准认定违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