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赣榆区向首个违规招生学校“开刀”
中国江苏网6月10日连云港讯(记者 童金德)“严禁任何学校举行或变相举行入学笔试、面试等形式的测试。”这是《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中明确规定的。然而,连云港市赣榆区一民办学校“挑战”这一规定,被所在辖区的教育部门处于重罚,该校也成为连云港市赣榆区首个因为违规招生而处罚的学校。
中国江苏网记者了解到,遭到处罚的这家名为“赣榆区汇文双语学校”一年前就曾因违规招生被教育主管部门处罚过。这次再次“违规招生”被当地教育界人士戏称为“旧病复发”。赣榆区教育局在通报中称,经查,2017年6月7日中午放学后,汇文双语学校组织殷庄实验学校六年级11名学生在殷庄医院门口坐面包车,在蓓蕾幼儿园(殷庄东面)稍作停留后,到汇文双语学校参加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一张试卷),时间1小时30分。
赣榆区教育局在通报中指出,汇文双语学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一条:“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以及《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2〕148号)第三条之十六款:“规范入学招生管理办法。公办学校坚持免试、免费就近入学。民办学校实行自主报名、免试入学,自主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规模时,应采取摇号方式录取。严禁任何学校举行或变相举行入学笔试、面试等形式的测试,严禁任何学校以各种社会培训证书为依据录取学生。”等规定,扰乱了全区正常的招生秩序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为整顿招生秩序,规范办学行为,经研究决定,赣榆区教育局对汇文双语学校违规招生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并作如下处理:一是取消汇文双语学校校长王毅三年内参加全区各级各系统评先评优和职称评审资格;二是赣榆区教育局纪工委约谈该校投资人和负责人,并告知三点:1、该校如再次出现违规招生现象,当年年检以不合格论处,依法停止其招生资格,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并将给予校长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解聘,取消其公办教师身份;2、公办教师参与违规招生,将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解聘,取消公办教师身份;3、非公办性质教师参与违规招生,将其纳入教育系统禁入名单,期限三年。
赣榆区教育局在通报中还提醒各有关民办学校,应深刻吸取教训,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教育公平公正的高度出发,增强认真执行上级规范招生行为有关规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全面规范办学行为;各中小学要引以为戒,进一步深入学习上级关于招生政策和规范办学行为系列文件精神,增强责任意识,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坚决杜绝违规招生、有偿招生,促进全区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