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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法院公布去年以来校园伤害校园暴力案例情况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6-04 09:53:00

  中国江苏网6月4日讯 6月1日,笔者从海州区法院校园伤害、校园暴力案件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了解到,2016年1月至2017年5月,海州区法院少年庭累计收案493件,涉及校园伤害、校园暴力案件36件。其中校园暴力案件主要集中在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抢劫等几类,涉案主体以男性为主,女性中学生、大学生涉及聚众暴力伤害犯罪成为新的增长点,职高身份的未成年人所占比重较高。

  去年6月,被告人倪某、刘某、高某、董某(未达刑事责任年龄)4人在市内某技术学院南门东侧的小门内,看到被害人孙某与一名女生在一起,只是因为看其不爽,4名被告人就持树棍殴打被害人孙某,造成孙某头皮擦伤、左顶叶脑挫裂伤,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孙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倪某、高某等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且系共同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根据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及赔偿情况,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倪某、刘某、高某等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针对校园伤害、校园暴力案件,海州区法院少年庭联合辖区内学校,开展送法进校园、法治大讲堂等活动,讲授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规定,传授安全自护知识,并将亲职教育融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全过程,“强制”家长学习正确教育孩子的方法。

  同时,海州区法院进一步发挥新岸业余学校特殊功能,帮助少年犯回归社会。新岸业余学校主要是面向被判处缓刑、管制、免于刑事处罚的青少年,自成立以来,通过法官、老师、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许多孩子重新找到了人生目标,再也没有重新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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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贾晓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