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江苏 > 连云港 > 关注连云港 > 正文

0

秸秆禁烧方案出台 连云港5月20日进入禁烧期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5-18 10:30:00

  中国江苏网5月18日讯 昨日,我市召开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会议,出台了《2017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和《2017年夏收季节秸秆禁烧市级督查巡查工作方案》。今年我市夏收季节秸秆禁烧监控时段为5月20日~7月10日,将以秸秆焚烧零火点为目标,确保全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其中夏季秸秆还田率达80%以上,秋季还田率达50%以上。

  我市将成立10个市秸秆禁烧工作督查巡查组,在禁烧监控时段内,分县区对各地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全方位、全天候督查巡查。在督查巡查时段内,各督查巡查组每天24小时组织人员上路巡查。实行火点信息每日零通报制度,每日将火点信息经各督查巡查组组长确认后,由联络员于每日17:00前反馈督查巡查情况。

  各县区将进一步加强农机管理,优化还田作业实施方案和提升还田技术标准,组织农机合作社与农户签订作业协议,大力推广订单式、合同式作业模式。积极开展秸秆机械化就地转化新技术、新机具实验示范,拓展秸秆还田转化利用新空间。积极引入集收割、打包于一体的新机械、新工艺,实现收割一批打包一批,简化秸秆收集步骤,降低秸秆收储成本。

  我市将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示范点创建工作,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整村推进试点工作,打造秸秆综合利用新亮点。继续完善秸秆收储用体系建设,逐步提升“五有”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合作社)收储能力,力争年秸秆综合利用能力达到5000吨以上。积极督促生物质电厂敞开收购,大力发展秸秆草编产业。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参与,通过授信优质企业项目或设立多种信贷方式,支持产业发展,形成以市场为基础、政策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民积极参与的长效机制。对全市从事秸秆运输的车辆,发放秸秆运输绿色通道通行证;对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的加工利用主体用电享受农用电价格。

  此外,我市将严控“第一把火”,落实禁烧责任。对被通报的省“第一把火”, 市委市政府将对县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启动约谈问责程序,同时责成县区对火点所在乡镇(街道)党政负责人进行追责处理;对被通报的市“第一把火”,市政府将对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启动约谈问责程序,同时责成县区对火点所在乡镇(街道)党政负责人进行追责处理。继续全面实行秸秆禁烧工作网格化管理,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加强视频监控平台建设,并加装烟雾自动报警系统,对高速、机场、城区等区域实行秸秆综禁视频监控全天候监管全范围覆盖,扩大全天候监测秸秆焚烧火点覆盖面积。

标签:

责任编辑:韩震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