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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连云港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全面记分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4-28 09:48:00

  中国江苏网4月28日讯 5月1日起,我市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全面记分政策。这也意味着像闯红灯、路口实线变道等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警察抓拍,全部纳入记分范畴,如果一不小心闯了两次红灯12分就全没了,驾驶人需要再学习,同时参加科目一考试。不过,交管部门表示,5月20日前产生的交通违法曝光仍按原规定进行处理。

  据悉,《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令),明确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为全面记分工作的实施提供了法律依据。自今年5月1日起,我市全面推行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措施,即对于5月1日之后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应当记分的一律记分,之前的违法行为按以前规定执行。

  届时,像闯红灯、实线变道、不按车道导向箭头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一旦被监控抓拍不仅仅是罚款,还要按照规定予以记分。以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也就是俗称的“闯红灯”为例,是罚款200元、记6分。这也就意味着一不小心闯两次红灯12分就全没了。

  非现场违法记录他人不能“代处”

  对于监控设备抓拍的非现场违法行为,本人可以到各交警大、中队接待窗口接受处理,必须本人携带自己的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到各交警大、中队违法处理接待窗口接受处理,不能使用他人证件或为他人代为处理违法行为。也可以通过关注连云港公安微警务进行自助处理。

  公安微警务自助处理的条件是:只能是本人用自己的驾驶证处理本人名下的机动车的非现场违法记录;仅限于办理私人非营运小型汽车,且处罚金额在200元(含)以下的交通违法记录,违法行为发生地不限。当事人必须以微信支付方式进行实时缴纳罚款,支付成功的,系统会自动确认并发送回执,支付失败业务自动作废,可重新办理,不会产生滞纳金。每天23时到次日1时,系统进行对账不可使用;如需要纸质文书需要持驾驶证和行驶证到各违法接待窗口补领。

  对于单位车辆产生的交通违法行为,由车辆登记所有人或单位管理人提供产生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进行处理。此外,当事人处理违法行为须与违法车辆类型相符,比如持C1证只能处理小型汽车的违法行为。

  电子眼抓拍违法行为并非都告知

  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执法告知服务制度实施细则》有关规定:除违反信号灯通行和高速公路限速规定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外,对一个记分周期内同一车辆在同一监控点的同一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达3次尚未处理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交管部门向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进行告知,对非本辖区车辆不在此列,有“三同”情况没有告知的,对应当告知之日起以外的违法不予处罚。

  随着交通管理服务功能的进一步完善,交警部门会尽可能地给市民多一些告知,尽量把每起违法行为都告知当事人,提醒当事人注意遵守交通法规,确保交通安全。交警部门同时提醒广大车主及驾驶人,由于告知是通过机动车登记信息中的电话进行的,各位车主及驾驶人要及时核对本人名下车辆的联系电话,对于车辆登记信息中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请及时办理变更登记,防止告知信息无法通知到位。

  异地违法行为一样记分

  异地产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无异议的,交警部门将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并按规定进行记分。当事人提出对违法事实有异议的,当事人应当向违法行为发生地提出,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该违法行为。

  对于在本市抓拍的违法行为有异议的,交警部门每个违法处理窗口都可以受理违法行为异议,车管所一号窗口集中受理违法行为异议,并对当事人所提异议进行解释或处理,如果接待窗口无法解决,当事人可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大队申请复核或提起行政复议。

  一次性记分超12分怎么办

  驾驶人在接受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后,累积记分达到或超过12分的,其驾驶证将被扣留,不能再继续处理违法行为。处理部门在依法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后,会告知其到车辆管理所参加学习,学习期满后到车管所接受理论知识测试,测试合格方可领取被扣留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被记满12分或一次被记24分以上的,还要增加科目三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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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震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