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连云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和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成效明显
中国江苏网4月27日连云港讯(通讯员 王会金 王馨颖)去年以来,连云港市连云法院全面落实以法官员额制改革为核心的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各项要求,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和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司法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都有了新的进展。
一、深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有序推进
稳步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按照通知报名、业绩考核、民主测评等环节确定了31名首批员额法官,兼顾不同年龄段法官入额需求,形成了良性法官队伍梯队。全面落实员额法官待遇,先后三次核算套改员额法官的基本工资,已于2016年12月全部发放到位。顺利完成首批员额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评定工作,对员额法官的等级全部予以确定,对2名法官的等级择优选升。
不断加强书记员队伍建设。2015年11月起,公开向社会招聘书记员。组织书记员集中培训,参加省法院的“两证”考核。截至目前我院共有47名书记员通过省院两证考核,全部签订了统一格式的聘用合同,员额法官与书记员的比例达到1:1.51。完善司法辅助人员的管理机制,对书记员实现单独序列管理,形成一个总体框架、六项配套文件的考核管理体系。着力提升书记员待遇,除依法确定书记员的工资待遇外,实行浮动制的绩效工资,按季度评选优秀书记员,按季度发放,有效激发书记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审判执行工作质效明显提升
率先组建审判执行办案团队。在全市率先组建了24个员额法官主导的的审判团队,原则上由员额法官和书记员组成1+1独立审判团队,部门负责人与非员额法官、书记员组成1+N+N模式的审判团队。具有员额身份的院领导承办分管部门案件,与书记员组成1+1模式的审判团队,专委单独组建审判团队。组建3个员额法官负责的1+N+N+N模式的执行办案团队,员额法官对执行团队负责,法官助理、书记员和法警各负其责。制定出台了《审判团队组建及运作流程的暂行规定》及《执行团队组建及运作流程的暂行规定》,明确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工作职责,规范审判执行团队工作流程,形成了团队办案的强大合力。
--深入推进院、庭长办案。坚决落实院庭长的办案制度,根据上级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及院庭长入额承诺的办案权重,确定了院庭长年度承办案件数量的最低标准。积极推行院庭长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审执团队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原则上由担任团队负责人的院庭长承办或担任审判长。强化监督意识,定期通报院庭长办案质效情况,避免入额不办案、伪办案或挂名办案的情形。今年一季度,院庭长审执结案件343件,同比增加214件,上升165%,院庭长的模范带头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
全面推行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全面推行专业法官会议制度,统一裁判尺度,有效化解疑难复杂案件。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于涉及群体性纠纷、有重大社会影响、信访投诉、超长期未结等案件有权要求独任法官或合议庭报告案件进展、评议结果或提交法官会议讨论,做到审前了解、审中掌握、审慎裁判。
切实强化院庭长审判监督。严把案件程序审批关和结案审批关,采取、变更和解除财产、证据保全措施的裁定由庭长审核,分管院领导签发,延长审限的案件一律由一把手院长负责审批。全面落实网上办案、网上审批的规定,案件办理和审批过程必须全程留痕,有力规范了院庭长审判监督权的行使。着力加强信息化建设,与通达海合作,研发了团队办案审批流程的电脑软件,走在了全省法院的前列,确保了审判团队的办案效率。
三、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矛盾纠纷化解的“两次分流”机制逐步完善
建立健全速裁工作机制。2017年1月,连云法院设立速裁庭,出台《连云法院速裁案件工作流程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明确适用速裁程序案件范围及立案、移送及案件审理等程序性规定,为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截至3月底,速裁庭共受理简易民商事案件360件,收案数与民一庭、民二庭基本持平,办结186件,案件平均审理天数16天,仅为其他民商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的27%,审判效率大幅提高;速裁案件的调解率为92.17%,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
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切实加强一站一室建设,建立公益律师工作站,由律师事务所派驻律师值班,律师积极参与纠纷化解,提升司法服务质量。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现有2名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人民调解员负责诉前调解工作,去年以来共成功调解纠纷34件。加强诉调对接网络建设,与区妇联、司法局、消协等5家单位构建委托调解网络,依托区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和8个街道建立了9个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名册,现有特邀调解员8人,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健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诉调对接工作室,负责诉调对接工作协调、扎口管理、数据统计以及与调解工作室等调解组织的部门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