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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停车场多头承包发票管理混乱 收费要吐出部分上交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4-25 15:35:00

  中国江苏网4月25日讯 近日,本报报道了市区部分小区、医院、公园等场所停车场的收费问题。记者在走访过程中发现,多数私自设置的停车场都不能出具正规发票,即便是能提供的也都是在记者的强烈要求下才极不情愿地拿出来,而这些票据更是五花八门,乱象丛生。

  多头承包停车区域

  发票管理混乱

  4月18日上午,记者来到了市区一家医院门口,发现这里停了不少电动车和摩托车,每当有人停车,收费者都会立即现身上前收费,而先交停车费再进医院看病似乎也成了一个“门口潜规则”。

  记者将一辆摩托车停放在医院门口,一名看车的男子过来收费,他告诉记者,停放摩托车要交2元,电动车要交1元,不交费,车子就别想停在医院门口。

  记者交纳了2元停车费后向收费男子索要收费票据,该男子表示没有票据。记者随后找到一名正在该医院门口收费的女子打听情况。据她介绍,至少有三个人在医院门口收费,他们把停车区域瓜分承包了,不过她透露:“我们也是从别人手里承包过来的,收到的费用还要上交一部分给别人。”记者询问,既然收费,为何没有发票或票据?女子说,多数人不要票据,除非坚持要票据的才会给。随后,在记者的再三要求下,她从包内掏出几张票,票面印有“江苏省市非机动车停车收据”字样,但没有任何图章。

  该收费女子透露,她所在的地段人流量不大,每天收费不多,每个月也就几千元钱:“人流量越多的医院门口,收取的停车费就越多。我们这些收费的人,也是从别人手里承包过来的,所以如果你不交费,谁也不会让你在这里停车。”

  前来看病的李女士对医院门口收费停车感到十分气愤:“医院门口是公共场所,大家来看病肯定要将车子停在门口,为什么要收费?”

  而在苍梧路、海连东路等路段上的几家医院门口,这样的现象屡见不鲜。

  停车收费给定额发票

  印章模糊不清

  新浦公园东门“停车场”约有20个车位,收费人员给的票据是一张普通的地税通用定额发票,票面金额为五元整,发票上有一个圆形印章,但只能模糊看到印章中间的一个五角星,印章上的字根本看不清。

  “因为我的腰不太舒服,为了搬东西省点力气,我就把车往北移了一点,谁知立马有人过来收费,我不知道这儿为什么要收停车费,但收费的老年人挺不容易的,也就没太计较。”原来李先生到附近进货,将车停在了人行道上,并没有停在停车位上,一位老人立刻过来收了他3元钱,他也没有要发票。稍后,他又将车移到了北边一家饭店门口的停车位上,停好车他四下打量,根本没看到周边有任何停车场的标识。

  随后,一辆私家车停在了停车位里,车上下来了一大家人,收费老人上前表示要收费,一名年轻女子付了5元钱向收费老人索要发票,但是收费老人称发票用完了。年轻女子说:“不给票据,我们为什么要给你钱,你这个停车场收费正规吗?”收费的老人闻言并没有理会,径自走了。

  车主张先生无可奈何地说,他们一家人来公园玩,以前在南门附近停车都没有收费,不明白为什么到了东门却要收费了,而且连发票都开不出。

  正规停车场应有收费公示牌和票据

  在市区兴隆路与海连东路交叉口南侧,记者刚将车停在兴隆路路边的停车位上,就有一位身着“收费管理员”马甲的中年妇女骑着电动车过来收费。“停车要收费的,一小时内4元,5元不限时。”

  记者立刻询问:“这是正规停车场?有正规发票吗?”

  该收费员称:“这个停车场是正规停车场,有相关手续的,手续在老板那儿。”

  记者闻言拿出钱交给了她,她随手从包里拽了两张“发票”给记者。该票据的抬头写着“连云港市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使用费定额收据”,上面定额为两元,并有收费单位的收费专用章。

  随后,记者在停车场北侧的路边看到一个“收费公示牌”,公示牌上标示了收费项目、路段类别、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停车须知等事项,收费标准分小、中、大三种类型的车辆分别收4、5、6元。停车须知中称,车辆停放必须按照规定主动交费,没有临时泊位收费员证或收费不给票据的可拒付停车费。

  随后记者发现,苍梧路、海连路、瀛洲路三条路的路口周边以及兴隆路等区域周边的四五个停车场以及华联商厦门口、数字旗美、振兴超市南侧的苍梧路两侧等几个停车场里,都有明显的收费公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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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震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