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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连云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410元/人/月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3-20 10:52:00

  中国江苏网3月20日讯 记者昨天从市民政局获悉,今年我市将统筹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残疾人补贴、慈善救助等精准救助,把社会救助政策与扶贫工作有效衔接,强化底线意识,立足兜底惠民生,确保困难群体在全面小康路上一个不少、一户不落。

  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今年,我市将建立健全由政府负责人牵头、民政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强化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政策的衔接,积极推动扶贫开发政策向低保、特困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对象延伸。

  落实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缩小城乡差距,按照城市高于5%、农村高于8%的增长率提标,7月份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低提高到每人每月410元,全市城乡低保平均标准之比要小于1.09:1。重点救助对象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自负费用的救助比例要高于70%,年度封顶线高于当地基本医保封顶线的50%。

  整合救助资源形成救助合力

  我市将落实“救急难”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主动发现、快速响应、报告协商、信息共享机制,各县(区)和乡镇(街道)制定各类急难救助处置的部门协同预案,对困难群众切实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

  同时,建立健全由临时救助到低保、医疗、就业、教育等救助的“摆渡机制”,拉紧制度连线,缩小制度缝隙,整合救助资源,形成救助合力。贯彻落实慈善法,推进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工作,有序开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查和公开募捐方案备案工作。弘扬慈善文化,拓展募集渠道,加强救助实效。

  我市还将健全防灾减灾救灾统筹协调体制,强化各级减灾委综合协调职能,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扩大自然灾害民生保险覆盖面,力争实现涉农县(区)农房保险全覆盖。重点做好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附属设施建设和日常救灾物资采购工作,构建市、县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

  困难群众将享受个性化救助

  建立健全社会力量救助与政府救助对接合作机制,搭建各类救助资源和救助需求信息对接平台,为遭遇重特大疾病等急难情形的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个性化救助。

  市、县(区)将建立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扎实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确保所有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关爱保护服务。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政策,组织开展“明天计划”救治工作,加强困境儿童督导员队伍建设。

  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落实4.6万名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落实农村“五保”、城市“三无”老人供养和上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补助标准增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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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震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