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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家暴的妇女多没有工作和收入 在经济上依赖男性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3-08 11:00:00

  中国江苏网3月8日讯 今年3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施行一周年。根据全国妇联的调查,我国2.7亿个家庭中,有30%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暴力侵害。但家暴受害者的沉默和家暴举证难的问题,仍然困扰社会各界。

赣榆区“咱们回家吧”志愿者在对欲离婚夫妻进行调解。

  女方多为肢体暴力受害者

  据市妇联的统计,妇联系统去年共接待处理婚姻家庭权益类纠纷309件,其中家庭暴力咨询107件,占婚姻家庭权益类的35.8%。从接访家暴案例的数量上来看,2016年较往年有所上升,但受暴方伤情程度大大减轻。

  “以前有的受害妇女身上大片瘀青,耳膜穿孔的、鼻梁骨折的都有,今年来投诉的妇女身上只会出现零星的小面积受伤点,属于轻微伤。”据市妇联权益部负责人表示,这反映出广大妇女法律知识的提升和维权意识的增强,从侧面上也反映出今年出台的《反家暴法》在一定程度上震慑到施暴方。

  造成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呢?妇联权益部负责接待来访的工作人员介绍,施暴方脾气暴躁、酒后施暴、家庭纠纷、女方言语犀利等,是造成家庭暴力的重要因素。

  从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群体来看,大多数都是没有工作和固定收入,文化水平低,经济条件差,在经济上依赖男性。从家暴案件的处理效果来看,因伤情较轻,达不到依法惩治的程度,相关部门也就是口头教育或警告,对施暴方不构成实质性的恐吓,这也是家暴行为重复发生的主要原因。所以,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行为是一个社会的大课题,需要男女方各方面素养的提高,更需要一个良好的社会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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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震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