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经济房申购周六摇号选房 迟到30分钟视为弃权
中国江苏网3月1日讯 昨日,记者从市住房保障中心获悉,2016年度经济房申购家庭电脑排位及抽签选房工作将于3月4日上午在该中心四楼会议室进行。这些共有产权式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家庭均经审核符合条件,并已缴纳10万元预付房款,共135户。需要提醒的是,承租直管公房、廉租住房、公租房或单位公房的家庭需在办理上房手续前办结退房手续,否则,将被取消保障资格。
房屋产权个人占比70%
据介绍,参加本次共有产权式经济适用住房摇号选房的家庭共135户,均来自海州区,经审核符合保障条件,并已缴纳10万元预付房款。
为满足选房需要,本次选房工作共安排茗昇花园A、C、D组团的152套房源备选,这些房源均为小高层带电梯楼房且为现房,户型均为两居室,房屋面积70平方米至80平方米不等,此外还提供集中车库。经市物价部门批准,本批房源的基准价A组团为3183元/平方米,C、D组团为3273元/平方米(不含C1、C2号楼)。具体房价因楼层等因素有所差别,每层价差为20元/平方米。
根据我市相关文件规定,这些房源性质为共有产权式经济适用住房,产权比例为:购房家庭70%、政府30%。
迟到30分钟即视为弃权
“选房时间为3月4日上午8时至12时,8时进行电脑排位,根据排位结果进行选房。”该中心工作人员说,选房家庭根据电脑排位顺序号从小到大依次选房。
为了保障选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选房家庭需提前20分钟到达等待地点。如果比选房工作规定时间迟到30分钟,将视申购家庭自动放弃本次选房资格,保障资格终止。
“选房人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离婚证或离婚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及10万元交款收据,同时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该工作人员说,如果选房人本人因故不能到场,可以委托他人选房,但被委托人除应持有上述选房人应持有的所有证件材料外,还应持有选房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拒签将被视同放弃资格
为保障选房工作公开、公平、公证,本次电脑排位、选房工作邀请市公证处、市住房局住房保障处及监察室、海州区住建局相关人员以及申购家庭代表参与现场监督。同时,每个家庭进入选房现场人数不超过2人。
据介绍,本次选房采取二选一的方式,每户选房家庭有两次机会点击电脑鼠标,产生两套房源后现场2分钟内确定其中一套,之后打印《连云港市保障性住房电脑抽签选房结果确认书》,选房人签字确认。
“如果选房人拒绝签字确认选房结果,经现场监督部门确认后,视同该选房人放弃选房资格。”该工作人员说,对所选房源不满意,选房人可以自行与同一选房组的其他购房人协商调换,并于2个工作日内携身份证、选房结果确认书到市住房保障中心服务大厅(海州区朝阳中路12号)办理变更手续。
“3月10日,购房人持身份证原件、10万元交款收据和选房结果确认书,到市住房保障中心一楼服务大厅领取计价单,便于缴纳余款等后续购房手续的办理。”该工作人员提醒说,如非本人办理,还需持购房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特别提醒
已经进入选房程序的申购家庭,市住房保障中心可以随时再次审核其保障资格,如因申请家庭的住房、收入、工商注册、车辆、家庭变化等不再符合经济房准入条件,将依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资格并收回已选房源。
此外,承租直管公房、廉租住房、公租房或单位公房的家庭请于办理上房手续前到市住房保障中心或公房产权单位办理退房手续,否则,取消其保障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