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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惊胆战!楼下窗改门 楼上住户家中出现裂纹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2-24 11:14:00

  中国江苏网2月24日讯 “外墙肯定是承重墙啊,他们家怎么也敢拆,现在我们楼上住户家中已经出现了裂纹,这可关系到整栋楼的安全呐。”日前,本报热线接到海州区东池西巷6号楼居民的投诉,反映一楼的住户私拆楼底外墙,把窗户改成了大门,对楼上居民的房屋带来安全隐患。几个月来住户多方投诉,但此事却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希望能引起关注。

  2月20日,接到居民的投诉后,记者来到东池西巷6号楼发现,一单元东边的这面外墙上,从二楼到六楼同样的位置上都是一扇窗户,但是一楼相同的位置上却被装了一个大的卷帘门。楼上的居民告诉记者,卷帘门的位置原本和楼上都一样是窗户,但是一楼这户人家却把原来的窗户去掉,并在窗户下砸墙硬是改成了门。“他们家是做纯净水生意的,说这样做是为了方便取水。”楼上的居民告诉记者。

  一楼居民这么做,楼上的居民就慌了。他们认为这样楼体就遭到了破坏,影响了居住安全。“你看,现在整个顶上都有了裂缝,”在二楼居民田女士的家中,她指着窗户上面屋顶的裂缝对记者说,“这些都是楼下窗改门砸墙以后出现的。”

  三楼的住户告诉记者,他家也出现了裂缝,但是还没有贯穿整个墙面,没有二楼的严重,“这样太危险啦,外墙是承重墙,肯定不能随意拆的,对我们楼上的房屋安全都有妨碍。”

  “这户人家是大概四个多月前买了房子搬来的,来了没多久我们就听到砸墙的声音,当时以为是装修,大家也没在意,后来发现他家在外墙上装了卷帘门,然后在夜里偷偷砸墙,把窗户改成门。”居民们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楼上的住户曾多次一起找到一楼的居民,但是对方我行我素,不予理睬,“两个多月来,我们可以说找遍了各个相关部门,先是找了所在的社区和街道办事处,后来又找了信访、城管、建设等多个部门,但是事情就是一直得不到解决。”

  在记者采访的时候,新浦街道办事处城管办的工作人员也来到现场,但是敲门后无人应答。街道城管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来过多次,除了第一次见到这家人,后来对方就再没开过门。“之前我们到现场要求他家恢复原状,但是后来对方就一直不再露面。”新浦街道办事处城管办工作人员说,“我们将把这种情况报告给上级领导,并按相关程序报给辖区的城管大队看怎么处理。”

  对于这种私拆承重墙的行为,记者咨询了相关法律人士。连云港连城律师事务所王浩律师表示,2002年建设部出台了规范室内装饰装修的法规《城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其中就明确禁止: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在外墙上开门、窗,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王律师说,居民如果发现有破坏房屋承重结构者,可以要求房屋产权单位或物业部门出面干涉制止;对已经造成后果者,可以到相关房屋鉴定管理部门申请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对方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对在装修过程中,随意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者,要责令其恢复原状,情节严重者,可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编后

  把窗户改成门,拆承重墙的,类似海州区东池西巷6号楼一楼住户的情况,城区还有很多,特别是靠近路边的楼下住户,私改门面房出租。

  楼上其他住户认为这样楼体遭到了破坏,影响了居住安全,楼上住户找到一楼的住户,对方我行我素,不予理睬,楼上其他住户心生不安。有的楼没有物业服务公司,楼上其他住户找社区没用,找城管不解决问题,不知找哪个部门反映解决,事情就一直拖着,不出现倒塌相安无事,真出现倒塌问题了,你私改房子结构的住户,悔之就晚了。

  编者呼吁,有关部门应该彻底查一查,让那些私改住房结构的,不管是楼上楼下,早点改正,除去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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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震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