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夜酒”惹事 男子上午开车被查出酒驾记12分
中国江苏网2月24日讯 一起轻微交通事故,意外暴露一方驾驶员竟然涉嫌酒后驾驶,而且是“隔夜酒”。2月23日,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酒驾认定的标准“不看时间,看含量”,驾驶员一定要改变“隔夜酒不碍事”的错误认识。
2月20日上午,在市第一人民医院门口发生了一起两车剐蹭小事故,造成医院门口交通拥堵。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海州一大队负责处理交通事故的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发现发生剐蹭的是一辆120救护车和一辆黑色别克轿车,双方驾驶员在一起纠缠不休。
由于事故并不严重,民警试图进行现场调解,让双方车辆快速离开。就在这时,一名驾驶员的一个小细节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当时我闻到黑色别克轿车驾驶员身上有一股酒味。”在现场处理的民警卞警官说。
别克轿车驾驶员身上不仅有酒味,情绪也相当激动,卞警官更加肯定了自己的判断,“驾驶员有酒驾的嫌疑。”于是他联系了在附近路口执勤的民警,找来了酒精检测仪。
这位驾驶员起先有点不配合,后来民警用酒精检测仪对他进行检测,发现他体内血液酒精含量达到35毫克/100毫升。民警随即将他带到医院的传达室里面,对他进行询问和教育。最终该驾驶员承认,他在前一天晚上确实喝了酒,属于酒精还没有消散状态。
“‘隔夜酒’也不是酒驾的理由,他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民警表示,根据法律规定,体内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大于80毫克即为醉酒驾驶。对该驾驶员的处罚是一次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据交警部门调查,许多驾驶员认为,头天晚上喝了酒,第二天会没事。实际上,喝完酒后,由于每个人的体质不同,分解酒精的能力也不尽相同。交警部门郑重提醒,酒驾认定的标准“不看时间,看含量”。判断一个驾驶人酒驾与否,并不以酒后休息了多久、多久之前喝酒来判断,而是有一个明确的标准,这个标准就是体内的酒精含量,一旦酒精含量超过了标准,那么就会被判定是酒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