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女友分手 男子自制爆炸物到女友哥哥家实施爆炸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2-17 14:22:00
中国江苏网2月17日讯 因感情纠纷,竟自制爆炸物到女友哥哥家实施爆炸泄愤。2月16日,记者从海州区检察院了解到,经该院提起公诉,男子葛某因犯爆炸罪获刑四年。
葛某(男)和丁某原系同居男女朋友关系,但是日子过久了,矛盾渐深,丁某决定分手。葛某自认为付出很多却得不到回报,寻求复合无望后,心生恨意。后得知丁某离开自己后,在其哥哥家寄住,就想去丁某哥哥家炸掉窗户,以此报复丁某。
2016年7月15日,葛某先到东海县牛山街道一市场内购买90个爆竹“高升”,后在牛山郑庄住处将八九个“高升”内火药取出,自制成爆炸物,紧接着到牛山西双湖进行试放,检验爆炸威力。
丁某在对爆炸效果感到满意后,又在自己家中用打火机充气罐和30个“高升”内的火药制成两个爆炸物。去年7月16日晚上,葛某骑车携带自制的两个爆炸物,来到海州区浦南镇丁某的哥哥家,将两个爆炸物分别放置在房后两扇窗户处点燃。爆炸物爆炸后,致窗户和室内部分物品损毁,并波及邻居家部分窗户玻璃。经鉴定,房屋被毁损的物品价值人民币7000余元。
事发后,葛某骑车逃离现场。警方接警后展开调查,最终将嫌疑目标锁定为葛某,并在其住处将葛某抓获。此案经海州区检察院起诉至海州区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葛某用爆炸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爆炸罪,判处葛某有期徒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