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江苏 > 连云港 > 关注连云港 > 正文

0

连云港市连云法院裁判文书荣获全国一等奖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2-07 16:08:00

  中国江苏网2月7日连云港讯(通讯员 刘红娟 王馨颖)近日,在首届全国法院环境资源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中,连云港市连云法院 (2015)港环刑初字第00005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荣获刑事裁判文书一等奖。

  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诉讼活动的最终载体,也是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重要凭证,直接关系到司法权威的树立和司法公信力的提升。获奖的判决书完整地体现了司法公开、公平、公正的理念,文书格式规范、论述说理清晰、透彻、裁判主文简洁、明确、可执行力强。该判决对于在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中运用恢复性司法具有较强的引领和指导示范作用,充分体现了环境资源审判的专业性要求,是连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重要成果。

  连云法院自2013年底被指定承担连云港市赣榆、海州两区的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相对集中审判工作以来,在环境资源案件审判中,积极探索推进恢复性司法、创新恢复性司法判决、执行方式,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采取有效措施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获奖文书案件系该院审理的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中的典型案例,该案在对各被告人处以刑罚的同时,还判决该六人通过增殖放流的方式修复海洋生态环境。在该案的审理过程中,连云法院还采取将渔业专家制定的生态修复方案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意见的创新方式,保证修复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上述判决生效后,连云区法院组织本案被量处缓刑的五名被告人在海洲湾海洋牧场实施增殖放流活动,修复海洋环境,共计放流虾苗1365万尾,国家、省、市主流媒体对该创新恢复性司法给予高度关注,并进行了广泛报道,取得较好的法治宣传效果。

标签:

责任编辑:韩震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