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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观察 | 实践范式下的算法研究与媒介生态
2021-08-17 08:46:00  来源:传媒观察  作者:耿晓梦 喻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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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算法在传播领域一直发挥着作用,但直到深度学习促成算法应用的成熟、算法推荐系统被广泛运用于信息分发、平台型媒体崛起,算法对信息传播的影响才得以被关注。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博士研究生耿晓梦,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中国新闻史学会传媒经济与管理专委会会长喻国明在《传媒观察》2021年第8期认为认为,算法的研究实质上是算法与媒介生态之间的动态演化关系。文章考察了当下传播学领域关于算法研究的两个基本面向——新闻与传播学视域下的算法研究和媒介技术研究视域下的算法研究,进而提出实践范式下的算法研究已渐趋主流。文章论证了实践范式下算法研究的基本框架、核心逻辑和研究逻辑。

近年来,“算法”一词以前所未有的频率出现在公众视野之中。但整体来看,目前对这一问题的探讨还远远不够深入:一是割裂地看算法,因没有厘清算法技术发展历程与应用实践轨迹,将算法型传播生态简单理解为智能算法分发,忽略了算法对媒介生产消费的全方位渗透;二是割裂地看信息,特别关注资讯信息,讨论平台对新闻业的入侵,将传媒业简单理解为传统媒体主导的大众传媒业,忽略了传播技术带来的传媒业的边界扩张;三是多数研究是围绕算法技术进行关涉价值的伦理分析,也就是解决“应然”问题的规范研究较多,但深入实践、分析“实然”问题的经验研究相对较少。

一、算法研究实质上是算法与媒介生态之间的动态演化关系

从根本上说,关于算法的研究实质上是算法与媒介生态之间的动态演化关系,其涉及到的核心概念是:算法和媒介生态。

(一)算法

从信息技术角度来看,算法是基于特定计算模式,将输入的数据转化为可预期结果的编码程式。从技术视角出发的算法定义带有计算式、程式规范以及逻辑推理。随着算法与社会生产实践的联系日益密切,对于算法的概念化应该从更加宏观、结构性的视角去加以理解,而不应仅仅将其束缚在计算机工程与信息技术领域。回溯算法发展历程,大致可以分为人工(心灵)算法、计算机算法以及实现半监督学习的深度学习算法(也就是所谓的智能算法)三个阶段。

(二)媒介生态

算法从来不是外在于媒介与传播,而是在媒介系统之中;当然,在算法技术不同发展阶段,算法在媒介生态中的相对地位和作用不同。而所谓媒介生态,是指在一定社会环境中媒介构成要素之间、媒介之间、媒介与外部环境之间关联互动,而达到一种相对平衡与和谐的结构状态。

关于算法研究要解决的核心研究问题是算法与媒介生态是如何相互作用的?立足于算法技术已发展为机器深度学习算法的社会现实,研究应重点关注智能算法技术与媒介生态的互构。当然,我们也应对前智能算法阶段的算法如何与媒介环境以及社会环境互动进行分析,以期更深刻地把握算法技术逐渐制度化的历程。所以,为解答核心研究问题,本研究以结构化理论为逻辑线索,从历史(History)-语境(Context)-行动(Agency)-结构(Structure)-效应(Effect)五个子问题入手进行研究:

心灵算法阶段和计算机算法阶段,分别有哪些因素驱动着算法技术的升级?算法媒介又对媒介传播环境带来了哪些改变?

机器深度学习算法技术的成熟发生在何种语境下?

机器深度学习算法技术在传媒领域的扩散过程是怎样的?相关行动者又是如何逐步被卷入?

这些行动形成了怎样的媒介生产消费结构?

统观之,算法对社会传播带来了怎样的效应?

二、当下传播学领域关于算法研究的两个基本面向

当前,新闻与传播学科中的算法研究尚不够深入——研究议题侧重于算法分发技术、新闻资讯业态以及技术伦理思考,缺少对算法技术应用现实实践的全面考察。

(一)新闻与传播学视域下的算法研究

围绕算法分发对新闻业态重塑问题展开的讨论,主要集中在把关权力转移以及其带来的新型平台媒体崛起与传统专业惯习调整三条线索上。在新的算法推送模式下,媒体与受众从以往的传者主导、受众接收的线性关系,转变为媒体-算法-用户三者之间复杂互动的循环关系,传统把关人的支配权利已经不起作用,一定意义上说,新闻信息的选择权部分甚至全部交回用户。也正是对算法在信息分发中显露的隐形“把关人”角色的洞察,算法所具有的“政府权力”和“守门功能”成为学者们分析算法构建新社会实践的起点。

当然,随着算法技术从分发环节到生产环节的扩散,也有不少学者开始关注基于智能算法技术在媒介生产实践中的应用,当然焦点仍然是新闻资讯的生产。智能算法技术已经渗透到媒体日常生产的所有环节,包括信息采集、新闻编辑、新闻呈现等等。算法技术也重塑了新闻从业者的职业角色和功能,传统的新闻从业者的内容把关、专业化生产、议程建构的能力和权力,在一定程度上让位于深度学习算法,人类新闻从业者日渐由内容生产者转化为机器监督者的角色。

但相对而言,新闻传播学对算法研究的最大关切在于技术风险及其应对。随着网络空间与现实空间的不断耦合,算法作为网络空间的“行为准则”,其自身所具有的复杂性和可拓展性影响逐渐延伸至整个现实空间,对后者的既有秩序产生冲击,潜在地可能引发诸多系统风险。对智能算法技术的伦理思考,一直是研究者们关注的重点,其中以“信息茧房”、隐私边界以及算法偏见或者说算法歧视为主要议题。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算法权力”的讨论也逐渐火热。莱斯特认为网络空间中代码即法律,算法规制了网络空间的运行规则;Beer指出Web2.0环境中,算法排序着人们的日常生活,权力通过算法进行渗透;Bucher通过观察Facebook上信息的流动发现,算法通过实施“隐形的威胁”获得了权力,新闻机构要想在平台的动态新闻中显示自家的新闻,就需遵照嵌入在内的平台逻辑进行优化。斯坦纳对算法的前世今生做了较为系统的梳理,指出算法远比人们想象的要涉及的更为广泛,并且显现出源于人类而有超乎人类的强大威力。奥尼尔直接以“霸权”来形容算法附加的权力性,算法会加剧失败者与成功者之间的鸿沟,让双方各自固化,而幸运的少数派则将获得对经济数据的更多控制权。

整体来看,新闻传播学视域下的算法研究大多是针对具体环节、具体风险的现状描述和伦理思考,所谓的“算法权力”更多是概念论断,缺少深入技术实践细节与动态过程的分析和诠释,所以,对算法效应的研究还需以更全面的视角回到实践。

(二)媒介技术研究视域下的算法研究

媒介与传播技术的研究是媒介研究中的主脉络。20世纪20年代以来的经典大众媒介研究分析了印刷品、广播和电影对观众的观点、态度、价值观和行为的“效果”(effects);虽然这些研究主要集中在媒体内容上,但也出于对渠道本身可能具有影响观众的内在力量的担忧。后来,在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对“新”信息、通讯技术(ICTs)和信息社会的研究,重在考察计算机会议、可视图文、使用者网络群体(Usenet groups)和电子邮件技术对职业模式、组织结构、小组互动和个人用户的“影响”(impacts)。

然而,到了20世纪80年代末,对媒体和信息通信技术的不同视角开始冲击这种熟悉的传播技术研究中的因果逻辑。产生于科学、技术和社会研究(后来被重新定义为科学和技术研究,简称STS)的概念出现在新媒体和传播技术研究的前沿。其中包括解释的灵活性,铭文和“技术作为文本”的概念,边界对象以及技术的社会建构(SCOT)方法。这些概念和框架鼓励传播术研究学者摒弃技术决定论,转而将技术视为社会建构。

此外,文化研究及其社会化、文化驱动的媒体分析方法加强了这种“用户转向”。在雷蒙德威廉姆斯的启发下,一些研究者将人们塑造成参与的、批判性的、“积极的受众”,而不是大众媒体信息和内容的被动接受者或消费者——这一视角似乎同样适用于活跃的、互动的互联网用户。

因此,在很大程度上,新媒体研究中的经典“效果”或“影响”观点被广泛的社会建构主义观点所取代,并强调社会塑造、技术的共享或协商意义、用户研究以及作为文化产品和表现形式的技术系统。问题不再是技术或媒体对人们做了什么,而是人们如何适应、理解并不断重构它们。传播技术——同时是交流、意义和文化的资源和表现形式——似乎是技术和社会之间联系的缩影。作为表达、互动和文化生产的手段,以及文化本身的表达和生产,媒体和传播技术可以被视为“文化的物质和物质的文化”,但技术的社会建构性质优先。最终,从技术决定论到社会建构论是20世纪90年代媒介与传播研究的关键发展;到2000年代,一种强有力的社会/文化决定论已经“成为新媒体研究的主导观点”。

事实上,随着时间的推移,STS在社会技术框架内强调社会力量的方法论面临着来自更辩证、相互塑造或共同生产观点的倡导者的重要挑战。在这些观点中,技术物和社会行为被视为是相互构成和决定的。一些人认为,技术物的稳定性、嵌入性和纯粹的物质存在影响和塑造了人类的行为,正如行为塑造了技术物一样:这两个方向的关系都应该考虑在内。这些观点的典型代表——行动者网络理论,认为技术物可能具有与人类行动者相当的权力。相互塑造和共同生产的方法鼓励STS学者把技术的物质本质当作技术进行社会建构的一部分来看待。

在不同程度上,新媒体和传播技术研究人员,也已经接受了这种相互塑造的方法。一些研究者已经明确采用了社会技术表达和共同生产的话术。自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媒体技术的物质性已经在互联网和数字媒体的各种后浏览器文化研究中被引用甚至颂扬。其他研究者则强调了传播技术的可供性,即物体和环境的物理性质或特征“邀请”行动者以特定方式使用它们。

整体来看,传播学者们逐渐摒弃简单的技术决定论,而将媒介技术物逐渐合法化为有价值的学术分析对象。他们努力应对数字、网络媒体带来的概念上的显著变化:生产的分散化、接入的普遍性、大众/人际区别的瓦解、用户能动的复兴、技术的模块化和不透明性、知识的网络化流动形态,以及具有社会意义的横向连接实践,带来了结构与能动性、控制与阻力、变化与停滞之间的知识张力。总之,媒体技术的研究必须将技术的历史、文化系统地置于环境中,并从社会、物质和时空维度解释技术如何产生、部署、配置和使用的。

三、渐趋主流:实践理论范式下的算法研究

在当代社会理论中,相较于从前的“结构”“系统”“意义”“生活世界”等概念,“实践”愈发受到重视。诸如安东尼吉登斯(Anthony Giddens)、皮埃尔布尔迪厄(Pierre Bourdieu)等社会学大家都是实践理论研究的重要代表人物。21世纪之交,西方社会学界再次迎来了一次“实践转向”,涌现了诸如西奥多夏兹金(The odore Schatzki)、安德里亚里克维兹(Andrea Reckwitz)和布鲁诺拉图尔(Bruno Latour)等一批新学者。夏兹金认为,虽然不同学科中“实践”的具体所指有待探索,但在这些所指背后,隐藏着一种共同的冲动,即“推动着这些学科超越如今已经陷入困境的二元论思维方式”。

近年来,因为在研究视角上与当前媒介景观最新变化高度契合,以及在理论框架上对二元性取径的不断探索和更新,媒介研究的实践范式在西方学界也开始崭露头角并逐渐受到重视。德布雷的媒介学从“实践”的角度重新审视思维和存在的关系,关注在观念成为力量、话语制造事件以及精神成为实体的过程中哪些媒介成为关键性力量。英国学者尼克库尔德利(Nick Couldry)明确提出媒介研究的“实践范式”,他认为媒介研究必须进行实践转向:“不以媒介文本或组织为研究起点,而是关注实践——不一定非得是受众的实践,而是具有开放性和松散性的以媒介为导向的所有人类社会实践。”延森则从实践的视角重新界定“媒介融合”,指出“媒介融合本质上是传播实践跨越不同物质技术和社会机构的开放式迁移,而非技术变迁语境下的介质融合”。

社会学领域的两位大家布尔迪厄和吉登斯系统地发展了实践理论,他们共同关注的焦点是社会科学中的“结构/行动”问题。在布尔迪厄看来,行为受到规约但又不完全遵从于规则。因此,他以结构主义和现象学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发展出一套场域与惯习相互作用的实践理论,试图打破客观主义和主观主义的对立,从而探究社会结构与人的行动之间沟通转换的中介。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同样以“实践”为入口,尝试让社会学的不同传统如结构主义、功能主义、解释社会学等形成交汇。在结构化理论看来,“社会科学研究的基本领域既不是个人行动者的经验,也不是任何形式的社会总体的存在,而是在时空向度上得到有序安排的各种社会实践。人类的社会活动与自然界里某些自我再生的物种一样,都具有循环往复的特性……社会行动者正是通过这种反复创造社会实践的途径,来表现作为行动者的自身;同时,行动者们还借助这些活动,在活动过程中再生产出使它们得以发生的前提条件”。布尔迪厄和吉登斯实践理论的重要贡献在于用实践脉络把社会科学重新转向了“主客一体”的本体论基础,从而准确地触及了社会行动既具制约性又具能动性的特点。虽然有学者认为以布尔迪厄和吉登斯为代表的第一代实践理论,对于个体行动者主观因素的解释缺乏一个物质基础,但必须承认,第一代实践理论对描述社会实践的内在特征与外在表现有其合理性面向,作为“参考框架”有其独特的价值。

基于实践范式的结构化理论关于“情景”“行动”“结构”等概念描述,同时鉴于对算法发展历史以及算法整体效应对于算法研究的重要性,增加“历史”“效应”这两个维度,形成历史(History)-语境(Context)-行动(Agency)-结构(Structure)-效应(Effect)的整体分析框架。

在研究视角上,我们应将算法视为媒介,它与其他媒介、外部环境间持续进行着相互作用。因此,我们要以结构化理论为基本理论视角,以历史-语境-行动-结构-效应为基本分析框架,结合场域理论、创新扩散理论、复杂适应系统理论、微观政治学理论等多种工具考察一定时空内(算法各发展阶段)获得有序安排的算法实践,勾连历史与当下、微观与宏观,更全面与细致地分析算法与媒介传播生态相互建构的动态过程。

在研究方法上,除了通过参与观察和深度访谈获得一手研究资料之外,还应积极挖掘各种文献资料的价值。研究者应尝试将元人种志研究方法,在精确综合分析与算法技术发展社会动力相关原始文献的基础上总结出更具有解释力的新框架,以更好理解算法的社会语境。同时还要充分发掘公开的专利文件的研究价值,通过分析其数量、主体、关键词等元素,剖析和研判算法实践的推进过程。

在研究目标上,研究者应该积极回应社会对算法技术社会影响的关切,从算法媒介与媒介传播生态演化入手,把握算法的社会形塑力,更具深度且生动地诠释算法是如何从机器计算语言走出屏幕、走进实践的。概言之,我们要通过对算法社会效应的剖释,将基于对算法规训权力实质的分析,进一步延伸思考算法技术社会治理的可能方案,以期为技术治理方向提供启发。

(载《传媒观察》2021年08月号,原文约10000字,标题为:实践范式下的算法研究与媒介生态的演化。此为节选,注释等从略,学术引用请参考原文。)

【作者简介】耿晓梦,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博士研究生

喻国明(通讯作者),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中国新闻史学会传媒经济与管理专委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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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迅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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