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谈洁)高校明年需要新增哪些专业、撤销哪些专业,7月1日起开始申报。
江苏省教育厅近日转发教育部通知提醒高校,普通高等学校新设置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撤销专业等,必须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集中进行备案或审批,逾期不再受理。
高校申报专业,应由校内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织对拟申报专业进行审议,并形成审议意见。申报学校应在学校主页的显要位置对专业申报材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并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公示无异议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具体申报时间是7月1日—31日。8月1日—31日,高校的专业申报材料在平台公示,高校可根据公示期间的意见,决定撤销申报或继续申报。
教育部鼓励各地各高校要牢牢抓住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这个核心点,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增设乡村振兴、健康中国、人工智能、网络安全、外语非通用语种等领域相关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