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4月3日讯 4月3日,记者从南京市教育局获悉,南京市籍跨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须在4月20日、21日(周五、周六)到孩子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指定地点进行登记,逾期不再办理。

据了解,办理登记手续时无需携带孩子,但应提供:1.《南京市跨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地登记通知单》;2.含有户主页、孩子和监护人登记页的户口簿原件及一份复印件;3.监护人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4.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5.学生学籍卡;6.孩子近期一张一寸免冠照片。学生毕业考试仍在原就读小学进行。
记者 葛灵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