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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盾手稿案二审裁判 拍卖公司赔茅盾家属10万元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顾 敏   2018-02-08 07:47:00
南京一拍卖公司将茅盾先生的手稿《谈最近的短篇小说》拍出了千万元的天价,在刷新中国文学作品手稿拍卖记录的同时,也惹来了侵权官司。省高院7日公布该案的二审裁判结果,拍卖公司因侵犯茅盾先生继承人所享有的手稿著作权,被判赔付10万元并公开道歉。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手稿符合著作权法对于美术作品的相关规定,应同时享有物权和著作权。本案中,拍卖公司将涉案手稿的高清电子照片上传至公司网站宣传展示,侵害了手稿美术作品的发表权、复制权、展览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中国江苏网2月8日讯 南京一拍卖公司将茅盾先生的手稿《谈最近的短篇小说》拍出了千万元的天价,在刷新中国文学作品手稿拍卖记录的同时,也惹来了侵权官司。省高院7日公布该案的二审裁判结果,拍卖公司因侵犯茅盾先生继承人所享有的手稿著作权,被判赔付10万元并公开道歉。

  茅盾先生1958年用毛笔书写创作了一篇评论文章《谈最近的短篇小说》,发表于《人民文学》1958年第6期,原手稿则留在杂志社。之后,手稿几经流转到了张某手上。2014年1月,张某委托南京经典拍卖有限公司将手稿拍卖,岳某以1050万元的价格竞得涉案手稿,但最终没有付款。拍卖虽未成交,却引起茅盾家人的注意。茅盾于1981年去世,根据著作权法相关规定,著作权属于公民本人,公民死亡后,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在50年内依照继承法转移。茅盾家人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张某和经典拍卖公司告上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手稿符合著作权法对于美术作品的相关规定,应同时享有物权和著作权。本案中,拍卖公司将涉案手稿的高清电子照片上传至公司网站宣传展示,侵害了手稿美术作品的发表权、复制权、展览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顾 敏)

标签:手稿;茅盾;著作权;拍卖;手稿拍卖;短篇小说;美术作品;相关规定;著作权法;裁判结果

责任编辑:苗津伟 易保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