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张瑜)10月30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财政局获悉,该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修订了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据介绍,市级机关培训费开支综合定额标准由统一每人每天400元,调整为一二三类培训,定额标准分别是每人每天760元、650元、550元。
据了解,根据此前省级公布的相关办法,所谓的培训费,是指各单位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以及其他费用。修订后,南京市级机关培训费开支综合定额标准由统一每人每天400元,调整为一二三类培训,分别每人每天760元、650元、550元。
培训中,师资费是指聘请师资授课发生的费用,包括授课老师讲课费、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根据此前规定,单列师资费用、讲课费标准也相应进行调整,由原来副高半天不超过1000元,正高级不超过2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不超过3000元的标准,分别提高至副高半天讲课费不超过2000元,正高级4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6000元。
南京市财政局表示,将会同相关部门按照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精神,结合2018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研究制定2018年部门预算培训费定额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