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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慈善奖”评选启动!江苏省慈善条例11月份将二审

来源:交汇点   作者:许海燕   2017-09-05 14:53:00

  交汇点讯 9月5日是“中华慈善日”,正值《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式实施一周年之际,交汇点记者从江苏省民政厅了解到,今天将启动第四届“江苏慈善奖”评选活动。

  据悉,本次评选范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积极参与和支持江苏慈善事业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人士(含港澳台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及海外华侨);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品牌慈善救助项目;长期从事慈善工作并做出突出成绩的专业慈善工作者。

  第四届“江苏慈善奖”共设置5个奖项(共80个名额),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企业或单位(30个左右),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个人(10名左右),最具爱心慈善行为楷模(15名左右),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20个左右),优秀慈善工作者(5名左右)。具体评选办法将在“江苏民政网”开辟评选专版予以公布。

  为更好地贯彻实施《慈善法》,江苏省人大将制定《江苏省慈善条例》列为2017年立法计划。交汇点记者了解到,目前,法规制定工作正在有序开展,7月份已通过一审,11月份将进行二审。江苏还在研究制定慈善信托备案管理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将适用于在江苏境内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备案的慈善信托及其相关活动。目前首单慈善信托计划已在南京落地。

  近年来,江苏慈善组织作用发挥明显。今年2月,在江苏省慈善信托培训班上,中国慈善联合会为我省名列2016年第四届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百强的城市授牌。我省共有包括13个设区市在内的29个城市入榜,继续领跑全国。

  截至2017年二季度末,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基金会共637家,省、市、县三级均成立了慈善会(慈善基金会)。从活动情况看,慈善组织的业务范围涉及公益慈善事业的各个领域,特别在开展扶贫救助、倡导慈善文化、提供专业服务等方面作用显著。仅在扶贫济困领域,江苏省扶贫基金会实施“扶贫示范项目”,2016年扶助贫困地区发展产业项目303项,带动16085户农户脱贫。

  交汇点记者 许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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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苗津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