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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弹性离校”本周实行 冬季到17点非冬季到18点
2017-09-05 08:35: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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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学伊始,南京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度秋季学期“弹性离校”工作的通知》,记者获悉,自2017年度秋季学期开始,全市所有公办、民办小学从每学期开学第二周(9月8日前)起全面实行“弹性离校”,冬季上学时间段(每年11月1日至下年度的3月31日)托管结束时间原则上为17点,非冬季上学时间段原则上为18点,具体时间由各学校确定。

  “我们已经通知有需求的学生家庭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后9月8日前实行弹性离校。”一所小学校长告诉记者,根据教育部门的通知,学校的弹性离校工作已经在积极进行中,凡正常放学后按时离校有困难的小学生,由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均可实行“弹性离校”。记者了解到,根据南京市教育局刚刚出台的《关于做好2017年度秋季学期“弹性离校”工作的通知》,“弹性离校”期间,学校提供延时照顾服务,应合理安排专人照管学生自行复习、作业、预习和课外阅读等,各校可以结合自身实际实施多样化的工作模式,研制符合本校特点的学校“弹性离校”工作手册,规范日常运行管理,教育部门鼓励学校积极应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各小学利用放学后时间开展的“弹性离校”社会公益服务,可依照有关规定对参与“弹性离校”服务及管理人员给予适当劳动报酬。各小学要认真落实七个“严禁”要求: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严禁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有困难学生参与;严禁借机组织开展学科性集中教学;严禁以补差提优等名义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补课;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学生家庭直接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搭车”进行其他有偿服务;严禁借“弹性离校”之名违规发放津补贴。

  据悉,南京市教育局同时制订《2017年度区域“弹性离校”工作考核办法》,从人数规模、活动组织、服务时间、经费落实、群众满意等五个方面对各区进行考核。根据各区考核结果,总分高的7个区将被认定为2017年度南京市“弹性离校”工作先进区,给予50万元专项奖励。其余5个区给予30万元专项奖励。

  交汇点南京晨报记者 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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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苗津伟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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