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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中医诊所告别"审批制" 江苏专家解读《中医药法》
2017-07-05 08:07:00  来源:中国江苏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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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7月5日综合 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施行。该法的实施被业界人士视为中医药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上下五千年的中华文明的结晶,在现代法律体规范系下将绽放更夺目的光彩。那么,该法实施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究竟会产生何种影响?有何值得期待的亮点?小编将为您一一解答。

    进一步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

  “《中医药法》是我国第一部为传统中医药振兴制定的国家法律,是中医药发展史上一座重要的里程碑。”南京中医药大学党委书记陈涤平教授感言,中医药学是中国古代科学的瑰宝,是打开中华文明宝库的钥匙,让中医药学这一“国粹”有“国法”保障,是所有中医药人的夙愿。

  “现实情况表明,非常有必要从国家立法层面,制定一部体现中医药特点和规律的专门法律,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中医药的方针政策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把人民群众对于中医药服务的期盼和要求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陈涤平表示。

  当前,中医药已传播到世界183个国家和地区,而我国是中医药的发源地。“实施《中医药法》对于形成应对国际社会发展传统医药的‘倒逼机制’,具有重要意义。”陈涤平认为,《中医药法》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为服务“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构建起一条中医药 “健康丝绸之路”。

  最大限度让中医药为民众健康服务

  “举办中医诊所的,将诊所的名称、地址、诊疗范围、人员配备情况等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这是《中医药法》第14条中的新规,意味着以往开办中医诊所实行的“审批制”从此改变。

  “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由至少两名中医医师推荐,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这是《中医药法》第15条中的新规定。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经济管理学院徐州老师指出,现行的医师管理制度不能完全适应中医药特点和发展需要,一些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无法通过以基础理论为主要内容的考试取得医师资格,新规让这一难题迎刃而解,使这批人员能够合法行医。

    《中医药法》中“南中医元素”多多

  据了解,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药法规政策研究团队依托于学校省局共建中医药发展与政策研究中心,近20年来潜心于《中医药法》立法研究,在立法过程中做了大量基础性研究工作,为《中医药法》的颁布实施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持和政策依据。近年来,该校共承担中医药法相关课题近50项,其中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接委托的相关工作课题项目23件。

  为保证《中医药法》颁布后的贯彻落实以及后续相关配套制度的落实,目前该校正承担《中医药法》释义研究等8项相关课题项目的研究工作。

    变化1:中药“二次开发”将成主流

  《中医药法》相关条文显示,国家将鼓励和支持中药新药的研制和生产,鼓励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传统中成药,这也意味着,利用询证医学等现代化手段对现有中成药进行研究,将受到法律条文的保障。

  业内人士看来,国家层面倡导的“借助现代技术,推动重大新药创制、重大传染病防治等取得新进展”、“提升中医药在世界上的影响力”等提法,其实就是推进中医药大众化、现代化、国际化,在此背景下,通过现代医学手段二次开发中药将成“主流”。

  变化2:市场出现更多10亿元大品种

  从中药生产企业而言(包括中成药、中药饮片等),受政策长期扶持是行业发展的“常态”。而《中医药法》中“支持传统剂型中成药的生产”,也意味着中药生产企业在法律层面上享受到又一“重大利好”。这也意味着,关于中药大品种方面,国家层面抱有积极鼓励态度。

  根据中国健康产业智能情报系统新康界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销售规模在10亿元以上的中成药品种共达24个,主要涉及肿瘤、心血管及糖尿病等领域,而未来上述三大慢病激增的基础上。对此,业内人士预测相关有针对性的中成药将获得较大利好,其中包括复方丹参、阿胶、丹红及消渴丸等产品,未来有望成为单个公司产值突破10亿元产品群中的领头羊。

  变化3:诊所将成医生新执业点

  除了对生产企业影响外,《中医药法》落地后,服务终端之一的中医诊所也是受到“利好”的行业。根据《中医药法》规定,未来中医诊所将会实行备案制,而6月20日国务院法制办发布了《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则对备案制进行补充,其中规定,只要备案人有《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5年,或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即可提前诊所备案。而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收到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即发放统一格式的《中医诊所备案证》。

  这也意味着,中医医生只要准备齐相关材料,即可获得“开业牌照”,相比以前申请周期大大缩短。而医生开诊所,需要解决的就仅剩“硬件”问题。

  不过,即使放开备案制后,诊所数目未见得会激增。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中医科医生向记者表示,大部分中医生都是依靠医院平台来吸引患者,离开平台创业未见得会比在医院盈利更多,但诊所在未来有可能会成为医生的多点执业点。 

    特色之路一:发挥资源优势,打造特色文化品牌

   博大精深的中医药文化中,防重于治、未老养生的治未病思想人人皆知。中医古典医著《黄帝内经》中就提出“不治已病,治未病”的观点,喻示人们从生命开始就要注意保健防衰和防病于未然。而现代中药企业中医药文化产业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充分顺应现代人们“健康养生”的需求,将中医药相关资源整合,联动形成新的文化元素并进而产业化。这其中包括中药资源开发、中医药文化普及等。

    特色之路二:聚焦产业链,锻造中医药文化产品

   健康是国民第一素质。在强调健康生活的时代,中医药传统文化的优势正契合现在的预防保健养生观念。因此,加强中医药建设,扩大中医药文化的影响力,对社会大众进行有关中医药文化宣传及科普教育是十分必要的。新形势下,中成药企业要顺应形势,聚焦中医药文化产业链,创造新形势下的中医药文化产品。

    特色之路三:深耕“老字号”传承中医药文化精髓

   中医药学倡导“大医精诚”“仁心仁术”,体现了中华民族生命至重、厚德载物的人文精神。中医药学不仅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形成和发展作出了卓越贡献,而且像“同仁堂”等中药老字号更是自古深入人心,得到百姓的青睐。

   弘扬中医药文化的最终目的,是促进人类健康事业的发展。习近平同志指出,当前,中医药振兴发展迎来天时、地利、人和的大好时机,希望广大中医药工作者增强民族自信,勇攀医学高峰,深入发掘中医药宝库中的精华,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优势,推进中医药现代化,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切实把中医药这一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继承好、发展好、利用好,在建设健康中国、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征程中谱写新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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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旸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