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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被负债”案件频现 如何防止离婚后“负翁”?
2017-05-19 16:31:00  来源:中国江苏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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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年来离婚“被负债者”这种新现象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离婚被负债”指离婚后,原夫妻中的一方莫名其妙被前配偶的债权人以“共同债务”为由起诉,背上数万、数十万甚至数百万元债务。被告人对这些债务毫不知情,却仍要在离婚后承担偿还的义务。这笔债务是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又因赌博、非法集资、高利贷等产生,且另一方并不知情。由于举证困难,不知情配偶一方为此背上沉重负担。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数据,2013年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的案件,由数千件猛增至2万余件,至2015年更急增到12万余件。在配偶一方对恶意举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判定承担夫妻共同债务的案件比例也是逐年递增。

  7起诉讼让她成350万债务人 离婚“被负债”法律难题如何破?

  5月5日早晨8点50分,在人民法院的大门口,南京姑娘陈佳拿着传票的手有些颤抖。这是第二次开庭了,如果败诉,她真的不知道以后的日子怎么过下去。

  自2016年5月和前夫杨军离婚以来,陈佳共收到了来自前夫所在地法院的7张传票,所涉经济共计350万元,而诉讼目的只有一个:承担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也就是说,一夜之间,陈佳成了一名“被负债者”。>>>详细

  “被负债”之痛 从天堂 到地狱只隔一纸婚约

  张倩长得端庄大方,毕业于名牌大学,硕士学历,有一份稳定的工作,曾是很多人羡慕的对象。前夫石鹏是经朋友介绍认识,张倩当时觉得对方长得老实、对自己好就够了。2014年8月张倩步入了婚姻殿堂,婚后一段时间张倩住在公婆家,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女儿。谁知就是这样一个“老实人”,把她带入了深渊。

  去年10月1日,张倩接到了第一个债权人的电话,电话中债权人告诉她,石鹏欠下十几个人的钱款。“从那一刻起我的生活从天堂坠入了地狱。”事发前一天,她还花几万元买了家电,付了新房全年的物业费。这间新房是夫妻俩共同出资购买,已装修好,原本计划过段时间就住进去。

  张倩的父亲看情况不对,于去年10月8日逼着小两口办完了离婚手续。3天后,石鹏失去了踪影。

  目前张倩被列为被告的案子共有6个,总金额高达1000万元,“他们只要提供一张借条和一张结婚证,因为这段26个月的婚姻,我就被起诉了”。所幸因为公司领导得知她没参与借款,张倩保住了工作,保住了她和女儿的生活来源,但她的工资、公积金等将随时面临被冻结的危险。>>>详细

  海归女遇婚姻噩梦患上抑郁症

  刘英原来家境优越,在结婚前,家里就给她买了两套房子。刘英在国外留学近10年,回国后遇到了经营工厂的李天。本以为遇到了良人,可是结婚没多久,她就发现李天谎话连篇,不仅虚报资产身价,还隐瞒了结过婚、有一个孩子的事实。刘英备受打击,但这只是噩梦的开始。刘英怀孕五个多月时,李天突然像变了一个人,开始夜不归宿,还不时对她家暴。刘英报警求助过多次,巨大的生活反差、各种意想不到的困境,让她患上了抑郁症。生下孩子后,她偶尔到厂里帮忙,但始终没法正常规律地工作,中间她去应聘过两家单位,都没有成功。

  结束了这段4年的婚姻后,刘英以为能开始新生活了,没想到前夫对她纠缠不休,她还收到了4张法院传票。前夫名下没有资产,上百万元的债务就等着她来还。现在,刘英两套婚前的房子全被查封,她因为生病没有工作,只能依靠母亲生活,至今还在服用治疗抑郁症的药物。>>>详细

  在一些要求离婚男女共同负担债务的判决书上,有这么一行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这就是坊间俗称的“24条”婚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内容:

  2004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附: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24条”出台的背景

  曾经会有夫妻双方联合对付债权人,以作假的方式通过离婚将财产转移到一方,借以逃避债务。这种现象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比较突出,欠发达地区也有所反映。”针对这一情况反复讨论,倾向于保护债权人权利的“24条”出台,效果显著。

  “被负债”原因——渣男渣女利用法律漏洞“钻空子”坑配偶

  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夫妻之间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一旦被判以债务夫妻共担,原本借钱的一方无力偿,另外一方就要压上全部家当。如果债务人是瞒着配偶恶意举债,显然是将无辜配偶推进火坑。

  现实中,即将离婚者为多侵占财产,与亲友串通,向其出具借条,虚构债务,甚至利用字迹的书写时间难以鉴定的问题,在离婚后出具借条,将借款日期落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让另一方负债,甚至陷入难以偿还的无底洞。

  婚姻法“二十四条”让人防不胜防。一般来说,多数夫妻非常亲密并彼此信任,很少有人想到另一方会背着自己借债。加之现代社会人们独立性更强,社会交往更多,人际交往更复杂,很难有效防范“被借债”。一些渣男渣女随意借债或者虚构债务是分分钟的事,但另一方正因为不知情,才不知道如何维护正当利益,也很难证明“借债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离婚“被负债”频现,“夫妻共同债务”该如何认定?

  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的这些新问题和新情况发布补充规定,强调虚假债务、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详细

  离婚“被负债”案 我们身边有不少

  在我们的身边,有这样一群人,她们遭遇婚姻失败。可最惨的不是离婚,而是离婚后还要为前夫背债。最高法近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3月1日起实施,强调虚假债务、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详细

  和赌棍丈夫离婚后“被负债”千万 结婚前务必了解这些

  她爸爸有赌博的恶习,2010年年底父母开始分居,2012年3月,法院判决其父母离婚。但自2011年下半年开始,陆续来了一批债主到她家要债,起诉到法院的债务约达2000万元,而阿玉母亲对于这些债务并不知情,一时不知怎么办才好。这种离婚后“被负债”的情况,并不是个案。在一个名为“离婚被负债-婚姻24条”的QQ群中,许多人诉说着自己的经历。“今天又来一个传票,我快疯了!离婚快一年了吧,突然冒出好多笔债务。”>>>详细

  离婚“被负债”问题期盼得根治

  面对具有争议的婚规“24条”,“被负债”者希望相关部门完善法规,让他们获得通向新生活的出路。>>>详细

  婚规“24条”催生出特殊群体,他们在网上抱团鼓与呼: 离婚后“被负债”,谁来还我们公平与安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以下简称“婚规‘24条’”)催生出一个特殊群体,无锡的这些当事人现在在做什么?他们对婚规“24条”提出了哪些疑问?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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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戴凌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