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近7000所中小学校均已配备
法治副校长,护航青春助成长
中国江苏网讯 教育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我省在法治副校长聘任工作上早有实践,目前省内近7000所中小学校已聘任法治副校长。
起步早,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
“2000年之前,我们就有法治副校长了。”南京市游府西街小学副校长郭莉表示,学校历任法治副校长都由辖区内的警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的工作范围很广,除了每学期期初、期末开展安全学习教育,还有特殊儿童、特殊家庭的协调工作等。”
南京市秦淮区公安分局淮海路派出所四级高级警长司恒贵,兼任游小法治副校长8年多。除了每天上学、放学的护学岗,司恒贵已经习惯有事没事都到学校“转转”。“根据小学生的年龄特点,我会定期到学校开安全教育公开课,帮助学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江苏法治副校长制度建设起步早、力度大。早在“四五”普法之初,就提出明确要求并纳入《“四五”普法考核验收办法》。到2003年底,全省97%的中小学都配备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目前,全省近7000所中小学校均已聘任法治副校长,在全国最早基本实现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全覆盖。
全省各地均出台有关文件对法治副校长队伍建设提出相应要求,如扬州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的意见(试行)》。
淮安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自2008年起就有法治副校长到校履职。该校党委书记、校长孙杰表示,学校注意到学生法律意识相对薄弱,便想到要聘请法治副校长。公检法系统的工作人员都参与进来,用“以案说法”“反诈案例”等多种形式,在不同的时间节点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
形式多,法治教育系好“成长的纽扣”
“预防犯罪、开展法治教育、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都是我们的职责所在。”扬州市广陵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余曦,2012年开始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同时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她上岗前接受司法局的专业培训,到岗前还会和学校进行沟通,对学校学生教师情况、法治教育状况进行摸底。余曦将法治副校长职责与扬州特有品牌“法治课间餐”相结合,针对不同受众群体开展活动,针对不同年龄层次设计各类普法课件。
司恒贵被称为“新街口大管家”,他不仅要开讲座普法,还要负责调解学生与学生、学生与家长、家长与家长之间的矛盾。“建立‘大和谐’的学习环境,为孩子树立正能量的形象是法治副校长的职责。法治的宣传、法治意识的培养、习惯的养成等需要长期、重复地输入。”
南京外国语学校学生处主任张晓松介绍,梅园新村派出所的余警官已经担任该校法治副校长多年。学校有一个很完善的体系,在国家宪法日、晨会、“开学第一课”等,通过宪法朗读、法治小故事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在学生的心灵深处种下遵纪守法的种子。
去年,南京市中华中学聘请南京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利民担任法治副校长。“青少年时期处于人生的积累和成长阶段,我们不仅要像海绵吸水一样汲取知识,也要不断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和法治观念。”黄利民说。
后劲足,全民守法“从娃娃抓起”
全民守法的实现,需要开展全面系统的法治教育,其中最关键的就是青少年法治教育。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法治副校长不仅要积极参与制定法治教育规划和计划,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治教育,还要强化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参与建设平安校园,协助学校处理校园欺凌、侵害师生合法权益等案件纠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省教育厅将会同司法、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根据《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各地经验,进一步细化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内容、方式等,推动各地定期对法治副校长履职情况进行考评。”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创新开展“法治第二课堂”“法治成人礼”等体验式主题活动,持续开展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
记者采访发现,不少法治副校长本职工作繁忙。“能否考虑形成资源共享库,给法治副校长共享?”孙杰建议以法治课程共享或巡讲的模式减轻法治副校长备课负担。余曦对此也有同感,表示要两头兼顾,就要和学校保持沟通、提前计划工作。
“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像加强全员德育一样加强法治教育。”张晓松表示,建设法治国家“从娃娃抓起”,需要学校、社会各方共同努力,共同营造法治教育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