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确定了今后五年江苏现代化建设的六个主要目标任务,实现社会治理效能显著提升是其中之一。深入把握江苏现代化建设的主要目标任务,必须大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以高效能社会治理为江苏现代化建设保驾护航。
过去五年,我省不断加强社会治理能力建设,经受住了疫情防控的大考,获得了人民群众的认可,为“中国之治”提供了江苏探索、江苏实践。在现代化建设之路上,“两个大局”交织激荡,经济结构深刻变革,社会治理面临的形势环境变化之快、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社会治理现代化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随着现代化建设的推进,社会治理体系也面临更高的要求、更多的考验。显著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成为现代化建设中的一道“必答题”,需要我们在不断加强和创新中适应新变化。
实现社会治理效能显著提升,要彰显制度的最大优势。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在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急难险重的工作中,各级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带领人民群众披荆斩棘、共克时艰。我们要将最大优势转化为最大效能,充分发挥党的组织优势与社会整合功能,把党的建设与法治江苏、平安江苏建设全面结合起来,把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与创新社会治理紧密结合起来,做到阵地建设与队伍建设同步推进,构建党建与社会治理良性互动的格局。
实现社会治理效能显著提升,要激活善治的神经末梢。社会治理涵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需要从细节入手,全方位、无短板地全面推进。在体系建设上,要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江苏,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坚持贯彻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提高司法公信力。要强化基层法治队伍,提高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的能力,提高法律规范的精细化程度。在基层治理上,要广泛开展基层协商,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要注重道德教化,坚持“德法并举”,在全社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完善职业道德规范,以新时代精神文明为社会治理赋能。
实现社会治理效能显著提升,要筑牢安全的严密防线。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能力也是社会治理效能的“总开关”。要以社会安全为保障,大力推进平安江苏建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提升安全管理和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慎终如始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不断提高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水平,不断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持续释放社会治理效能,筑牢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制度体系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