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之道,富民为始”。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未来五年江苏现代化建设的主要目标任务,其中之一就是实现共同富裕水平显著提升。朝着这一目标奋力前行,我们必须以“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使命和担当,以扎实的举措推进共同富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真实可感的成果。
过去五年,江苏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取得重大成果,为“共同富裕水平显著提升”打下了厚实基础。我省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12.1万元,居全国各省、自治区之首;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4万元、五年增长46.9%,255万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年收入均达6000元以上,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实现度超过90%;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城乡全覆盖,医疗卫生水平明显提高,居民健康主要指标位居全国前列。但是,对照全民共富、全面富裕的要求,我省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对标人民群众的期待,我们仍然存在诸多短板和弱项,需要在今后工作中着力加以解决。
实现共同富裕水平显著提升,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共同富裕水平显著提升,对我省来说,意味着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区域发展更加协调,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基本同步,人民群众物质富裕和精神富足达到新水平。意味着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显著缩小,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显著扩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包容性显著提高。共同富裕说到底是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共同参与的富裕,每个江苏人都享有勤劳致富、奋斗圆梦的机会,共同富裕这一社会主义本质要求才能在江苏现代化建设中更加充分显现。这些目标,既是“共同富裕水平显著提升”系统性目标的科学分解,也是新发展理念在共同富裕中的具体体现。
实现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任务。要聚焦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拿出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一年接着一年干,一件接着一件办,让人民群众的生活一年更比一年好。对实现共同富裕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要有充分估计,统筹需要和可能。无论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增加居民收入,或是推动乡村振兴,都必须尊重科学、尊重规律,不能脱离实际、超越阶段。
共同富裕不是同时同步富裕,区域、城乡及个体间存在一定差异是正常的,不能要求所有地区、所有人同时富裕。结合江苏实际,应根据不同地区的要素禀赋、经济结构、人口构成等,积极探索富有特色的共同富裕实现路径,精准谋划走好共同富裕之路的现实举措,及时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努力在促进共同富裕上当表率、作示范、走在前。
实现共同富裕水平显著提升,要在全省人民的苦干实干中实现。充分激发全省8500万人民的智慧和力量,以实干创实绩、以奋斗促富裕,共同富裕的美好图景就一定能在江苏大地上成为生动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