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肖日东 陈月飞) 18日,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南京市雨花台烈士陵园保护条例(草案)》。这部专门保护雨花台烈士陵园的法规,拟突出对有关烈士纪念设施进行最严格的特色保护。
针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雨花台烈士陵园,南京曾于1999年制定、2004年修订《南京市雨花台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但该条例着重于对风景名胜区的保护,缺乏对陵园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的规定,一些与陵园庄严肃穆氛围不相适应的现象和行为无法得到有效约束或禁止,如何传承弘扬好英烈精神缺乏法律法规的保障。同时,随着主要功能定位由风景区向烈士陵园转变,管理机构职能由风景区的建设管理向烈士陵园的保护利用转变,原条例与烈士陵园发展、定位不相适应的问题越来越凸显。“特别是由于城市建设与发展,烈士陵园的范围受到侵蚀,不仅对文物本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安全造成隐患,也影响了烈士陵园整体风貌。”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局长赵永艳认为,亟需通过立法加强对烈士陵园的整体保护。
为此,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将《南京市雨花台烈士陵园保护条例》列入2021年立法项目。此次接受审议的条例草案,拟界定陵园的概念及其范围,突出对烈士纪念设施进行特色保护,一方面拟规定对烈士陵园内的设施、遗物、文献等实施重点保护,特别是针对南京传承红色基因的重要标志和象征——红领巾广场、共青团路和忠魂亭实施特别保护,规定其名称和用途不得变更;另一方面,还拟规定陵园的环境氛围应当庄严肃穆、清净整洁,明确陵园保护范围内的禁止行为等,并拟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