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江苏·中国江苏网讯 (记者 许海燕) 10月9日,记者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启动区规划建设导则正式印发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跨省域规划建设导则,也是示范区又一项重要制度创新成果,将助力示范区先行启动区规划建设实现“一套标准管品质”。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包含上海青浦、苏州吴江、浙江嘉善,面积共2413平方公里,是长三角一体化的“试验田”。规划建设导则聚焦生态环境、城市设计、综合交通3个重点领域,为今后示范区规划设计和建设内容确立统一的标准。
在生态环境方面,规划建设导则提出,构建人类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格局,从生态空间、生态景观、生态环境3个方面建构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管控指标体系,锚定以水为脉、林田共生、蓝绿交织的自然生态格局,引导河湖湿地、林地、农田生态系统修复和景观优化,打造覆盖城乡、活力多元、人在画中游的全域风景体系,促进区域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协同保护与治理。
在城市设计方面,规划建设导则提出,塑造江南韵、小镇味和现代风共鸣的生活场景。从城镇和乡村两个方面构建了示范区城市设计管控指标体系,完善示范区历史文化保护体系,加强各类物质与非物质历史文化遗产传承与活化,完整展现不同历史时期的城乡空间脉络和文化风貌,彰显示范区的自然生态、城镇空间与地方文化三大特色,营造满足未来生产生活需求的人居环境。
在综合交通方面,规划建设导则提出,打造绿色高效多样的综合交通系统。从公共交通、道路交通、特色交通和智慧交通4个方面建构了示范区综合交通管控(指标)体系,以交通枢纽为核心整合空间要素和配置资源,探索跨省域交通一体化衔接技术,创新以大数据为基础的智慧交通组织方式,践行绿色出行,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规划建设导则适用于先行启动区范围(660平方公里),示范区整体范围(2413平方公里)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