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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为新市民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021-08-20 07:19:00  来源:新江苏·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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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讯 (记者 祝洁) 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享受政府补贴;缴存的公积金和政府补贴资金归个人所有,并按年定期结息;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低息的公积金贷款……8月18日,盐城市举行新市民住房公积金制度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一系列针对农民工、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简称“新市民”)的利好举措。

目前,盐城新市民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月缴存基数由本人根据收入在3800-23000元之间自主选择,则对应的个人月缴存额在380-2300元之间。政府按个人月缴存额的5%给予补贴,上限为每人不超过100元/月,补贴执行期暂定3年,从2021年7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

据悉,政府为新市民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提供缴存补贴在全国尚属首家,也是盐城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开展的市级首批19个重点实事项目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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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孟涛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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