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江苏省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21年5月27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了省财政厅受省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江苏省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议案的说明》,对省政府提出的江苏省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江苏省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省级预算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