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江苏·中国江苏网讯 (记者 丁蔚文) 苏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5日审议通过了《苏州市太湖生态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提出将太湖生态岛建设成为低碳、美丽、富裕、文明、和谐的生态示范岛。这是苏州首次以立法形式保护太湖岛屿的生态。
生态岛的“主体”是苏州市吴中区金庭西山岛,西山岛是全国淡水湖泊中面积最大的岛,是太湖健康生态系统维护的关键节点和生态屏障,也是长三角核心区重要生态服务功能的支撑地。
苏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陈巧生介绍,《条例》旨在通过地方立法进一步明确太湖生态岛的地位,总结固化实践经验,以法治方式推动乡村振兴和民生保障,促进太湖生态岛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适用范围为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区域范围内的西山岛等27个太湖岛屿和水域。
《条例》明确,太湖生态岛的资源保护、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以及文化遗产和村落的保护和利用,要进行动态监测,及时预警生态风险。同时,《条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和传承,并对古建筑管理保护责任人的权利责任让渡作了探索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