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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江苏、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系统谋划一体建设 立良法促善治,护航高质量发展
2021-03-16 06:20: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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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林元沁 通讯员 邢媛媛

经济改革发展需要法治赋能,群众幸福生活离不开法治护航。注重系统观念,加强法治江苏、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顶层设计,率先开展法律实施效果评估,施行法治江苏实践指标;强化法治思维,将法治基因植入政府建设环节,为“关键少数”建起“合法审查”防火墙,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近年来,江苏布局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一系列“先手棋”,为书写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新篇贡献“江苏力量”。

系统谋划高标推进,凝聚法治建设合力

2018年10月,江苏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成立,承担一体推进法治江苏、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统筹职能,扎实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2019年1月,省委书记、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主任娄勤俭主持召开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江苏高质量发展要走在前列,法治建设首先要走在前列。

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的根本保证。省委加强对全面依法治省的宏观规划、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省市县三级建立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一把手”负总责的法治建设领导体制机制,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建设各个方面。

在积极探索法治建设新实践中,江苏这位“优等生”也遇到难题——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环节不关联、不贯通,法治建设成效难以见底,缺乏有力抓手难以系统谋划,等等。如何统筹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凝聚共识下好“一盘棋”?江苏敢于破题,善于解题,交出一份敢为人先的答卷。

加强一体建设顶层设计。率先制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江苏实践指标,创新构建“一体建设”“施工图”,为全省各地各部门加快推进法治建设提供工作指引。

动态监测依法行政情况。率先探索建立依法行政工作动态监控和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互动反馈机制,推动形成覆盖全省的依法行政工作动态监控网络。

让法治社会有尺可量。试行《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颁布全国首个法治社会建设专项评估标准,探索“订立规矩、重塑习惯、涵养法治”的社会建设江苏模式。

“要紧紧围绕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担当‘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大力实施‘法治供给’工程,以更高水平法治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以法治智慧和方案为完成重大使命助力添彩、保驾护航,以过硬成绩争创一流、走在前列。”省委常委、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副主任、省委政法委书记费高云说。

紧紧抓住“关键少数”,遇事讲法成部门共识

法治政府建设是法治江苏建设的主体和重点,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先导和示范。

去年9月,在对《江苏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补偿安置指导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时,省司法厅工作人员马雄伟从程序和内容上双重把关,提出该意见涉及重大民生,应公开征求意见,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程序权利,同时提出以有限禁止择业替代完全禁止等,使意见更具操作性,有效维护公民自由择业权,进一步兜牢民生底线。

同年,省政府在土地审批工作中,专门增设合法性审核环节,确保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程序合法,确保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加充分保护。

“只有站稳人民立场,逐一依法审核、字斟句酌,才有秉法执言的十足底气,才能拧紧红头文件的‘安全阀门’,让经手的每一份文件都有令人信服的法治含金量。”省司法厅备案审查处处长韩震龙说。

2018年,省政府修订《江苏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明确将合法性审核作为重要会议议题、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的必经环节。

“增设合法性审查是会议议程和文件流转程序上的一小步,却是法治政府建设的一大步。”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法治战略研究所所长眭鸿明这样评价。

合法性审查制度设计,正是江苏建设法治政府过程中,紧紧抓牢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生动体现。

在遇事先找法的刚性约束下,“关键少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改革、谋发展、促稳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强化,政府工作得以在法治轨道上高效运转。

坚持为民导向,释放法治红利

2019年11月,受省司法厅委托,无锡市司法局召开《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草案)》座谈会,来自基层部门、企业经营者、行业组织和消费者群体的30名代表参会建言献策。“开门立法,才能最大限度破除部门立法的利益藩篱和立法者的经验局限,让立法更接地气。”无锡市司法局立法处处长顾建说。

近年来,江苏各地始终用心用情用功开展法治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

坚持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着力加快地方立法,省委每年召开立法工作会议,研究审议年度立法计划,统筹推进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等工作;聚焦经济转型升级、生态文明建设、民生保障、社会事业发展等重点领域,立法有计划推进、逐年丰富,地方立法权实现设区市全覆盖,以良法促善治的格局基本形成;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分类管理和员额制改革落地,法官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进一步凸显,“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逐步落实。

“民心民愿是第一信号,惠民利民是第一选择,群众满意是第一标准,要努力在强供给优服务暖民心上出实招,以法治思维、法治理念、法治方式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说。

新起点上再出发,江苏将把总书记的殷切嘱托转化为做好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的强大动力,擦亮“法治名片”,助推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贡献江苏智慧,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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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戴雨扬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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