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站在全局发展的高度,对推进全省区域协调发展作了全面部署。贯彻落实省委全会精神,做好今年经济工作,必须进一步优化区域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
江苏13个设区市发展基础、发展条件各异,优化区域发展格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是一项重要任务。早在上世纪90年代,我省就将“区域共同发展战略”确立为全省五大发展战略之一,在全国率先开启了区域协调发展的探索。随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一系列战略的实施,特别是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的建成使用,我省区域协调发展正在走深走实。进一步优化区域发展格局,必须立足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和全省协调发展,深入实施“1+3”重点功能区战略,优化沿江沿海、苏南苏中苏北资源配置和生产力布局,引导各地立足功能定位和资源禀赋,强化产业分工和区域协同,培育各具特色的优势产业和区域经济板块,促进各地差异发展、特色发展、协同发展。
进一步优化区域发展格局,必须大力推动跨江融合。长江既是沿江城市横向之间的黄金纽带,也是南北交通交流的天然阻隔。近年来,我省跨江通道建设的大发展,极大改善了跨江出行格局,使长江两岸一体化发展步入快车道。要全面加快过江通道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城市跨江全域融合、一体化发展,争取早日实现长江两岸区域间和城市间多通道、无障碍、一体化、便捷高效连接。
进一步优化区域发展格局,必须着力加强南北联动。要围绕苏南、苏中、苏北三大区域协调发展持续进行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因地制宜做好区域互补、南北联动的大文章,不断提升区域协调发展水平。要突出抓好南北共建园区的高质量发展,把对口支援中的一些好的经验做法运用到省内共建上,更大力度赋能苏北发展。要研究制定“一市一策”,精准解决省内欠发达地区发展问题,推动长江以北地区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步伐。
进一步优化区域发展格局,必须全面实现江海统筹。我省东临大海,拥有绵长的海岸线,沿海地区也是国家战略交汇区域,区位优势十分明显。加强江海统筹,将进一步巩固我省在国内国际双循环中的重要战略枢纽地位。要在继续优化沿江发展的基础上,突出向海发展的战略取向,对沿海生态保护、海滨城镇带建设、重要海港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等工作进行系统谋划和推进,进一步兴起沿海发展的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