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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检察机关3年发放救助资金近7000万元 在助力脱贫攻坚中彰显检察“温度”
2021-01-14 06:37: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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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5571件,发放救助资金6915.835万元,帮助7117人摆脱生活困境。根据最高检公布的数据,去年我省检察机关发放救助金数额、救助案件数均居全国前列。”12日,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

“要不是你们的帮助,我们老两口带着曾孙女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面对前来回访探望的灌云县检察院党组成员、案件承办检察官董启波,65岁的孙大爷拿出前不久办好的“灌云县最低生活保障证”,“你们帮我找的村保洁岗位,月收入也有600元,现在日子慢慢好起来了。”

“在走访调查中,我们了解到案件被害人因案被害,留下年幼的女儿珊珊(化名)与曾祖父母相依为命,生活困难,符合救助条件,应当予以司法救助。”董启波介绍,连云港、灌云两级检察院及时联合扶贫、民政、妇联等部门,将救助申请人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对孙大爷一家开展全方位救助帮扶。

“司法救助要‘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灌云县检察院检察长陈长春告诉记者,该院联合民政、教育、残联等10家单位,建立司法救助和其他救助衔接机制,并与扶贫办会签了司法救助和脱贫攻坚衔接办法,形成“1+10+1”多元救助机制,“按照量化标准规定,在向市县政法委汇报后,我们召开听证会,经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评议,决定针对孙大爷家庭特殊困境进行联合救助,最终市县两级院共救助珊珊等人16万元。”

将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近年来,我省检察机关通过在办案中倾听、关心困难群众,积极发现救助线索,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发挥司法救助的民生关怀作用。省检察院党组成员熊毅介绍,2019年以来,省检察院与相关市、县检察院开展联合司法救助32件,发放省级层面救助金152.8万元,有效缓解了“特困特急”当事人的困境。

为解决异地救助申请人申请成本高、救助信息不透明等问题,省检察院会同苏州市检察院、常熟市检察院,设计、研发和完善了“远程司法救助系统”,不仅为救助申请人线上提交申请材料提供方便,实现了救助申请“零接触”和群众少跑腿,还通过对司法救助案件的大数据分析,建立智能审查评估模型,统一救助标准,自动生成救助评估金额,为同类案件提供救助方案。该系统还整合汇聚各类救助资源,强化与民政、医疗、教育等外部资源的链接,对接国家扶贫部门,实现救助线索与扶贫线索信息互通,动态跟踪记录司法救助和脱贫情况。2019年2月,远程司法救助平台在苏州、常熟两级检察院上线运行后,已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15件,发放救助金352.5万元。自2020年12月起,该平台在全省检察机关上线运行,目前通过该平台已受理司法救助申请30余件。

无锡某企业员工郝某某为保护工友挺身而出,因阻止行凶被砍20余刀,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家庭经济困难。“我们除了对郝某某予以经济救助,还主动联系公安机关为其申报见义勇为,并联合人社部门跨省核查,促成依法评定郝某某工伤,充分维护其合法权益。”承办该救助案的无锡市惠山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陆炜告诉记者,对见义勇为被害人开展综合司法救助,不仅为见义勇为者解决后顾之忧,也向公众传递了检察机关惩恶扬善、守护公平正义的强烈信号和价值导向。

检察机关开展的国家司法救助,是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由国家给予适当经济资助,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的辅助性救济措施,也是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中助力脱贫攻坚战的重要载体。2019年以来,我省检察机关分别救助未成年人862人、残疾人212人、军人军属17人,分别发放救助金1058.35万元、283.675万元和27.223万元,三类约占救助金发放总量的三分之一。

记者 卢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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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路航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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