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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解读《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2020-12-30 06:50: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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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讯 《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公布后,省教育考试院进行了权威解读。

问:高考文化总分是如何组成的?

答:高考总分值设置为750分。考生总分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门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每门150分,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考试30分;各统考科目均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分。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100分。其中,历史、物理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余4门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以等级分计入总分。

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再选科目考试成绩的等级分是如何转换的?

答:等级分是按统一规则,由原始分进行等级划定后,再由等级转换而来的分数。

对于某一再选科目,考生该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后,转换时赋分起点为30分,满分为100分。

具体转换规则和步骤如下:第一步,按照考生原始分从高到低划定A、B、C、D、E共五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约为15%、35%、35%、13%和2%,从而将考生的原始分转换成了等级。第二步,将A至E五个等级内的考生原始分,依照等比例转换法则,分别对应转换到100~86、85~71、70~56、55~41和40~30五个分数段,从而将考生的等级转换成了等级分。

问:2021年招生计划是如何编制的?

答:202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体育类、艺术类招生计划均按照历史等科目类、物理等科目类分别编制。高校按院校专业组方式编制招生计划。院校公布的招生总计划数须具体编制到各院校专业组,院校专业组的计划须具体编制到组内各专业。

可不编制分省计划的特殊类型招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问:合并本科批次是基于什么考虑?

答:《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明确提出要“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合并本科批次,体现了国家改革的总体方向,能够更好满足高校、考生及社会的发展需要。从高校的角度考虑,有利于高校更好发挥办学主体作用,引导高校注重内涵发展,专注特色专业建设,提升办学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从考生的角度考虑,进一步增加考生选择机会,引导考生结合个人志向、学科兴趣、个性特长,理性选择适合自己的学校和专业,促进考生成才成长。从社会的角度考虑,有利于扭转简单用录取批次评价不同类型高校的片面导向,有利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平等就业,推动高等教育公平发展。

问:2021年在志愿设置和填报方面有哪些主要变化?

答:与改革前相比,志愿填报单位、志愿数量和填报要求发生了变化。

(1)志愿填报单位

改革前以“院校”为志愿填报单位,1所院校即为1个志愿填报单位,按“院校+专业(类)”的方式进行志愿填报。改革后以“院校专业组”为志愿填报单位,1个院校专业组即为1个志愿填报单位,按“院校专业组+专业(类)”的方式进行志愿填报。

(2)志愿数量

增加平行志愿数量。改革前各批次平行志愿设置8个院校志愿,征求平行志愿设置10个院校志愿。改革后,普通类的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设置4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体育类各批次以及艺术类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征求平行志愿设置与相应批次平行志愿设置一致。

(3)填报要求

改革后,考生填报志愿时,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拟填报院校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

我省填报志愿的时间段和填报方式与改革前相同,仍采用在高考文化成绩公布后,分本、专科两个阶段组织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

问:如何理解“院校专业组+专业(类)”的志愿模式?

答: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采用“院校专业组+专业(类)”模式。“院校专业组”指的是某一高校对考生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类)的组合。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类)。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类)对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同一院校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类)也可分设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中。

具体说,一所院校被拆分成若干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包含若干个专业(类)。改革前,考生填报某一院校志愿时,可在该院校文科、理科等某一科类下的所有专业中选择专业;改革后,考生填报某一院校专业组志愿时,只能在该院校专业组内的所有专业中选择专业。如果拟报考某院校的两个专业分布在该院校的不同院校专业组中,考生须分别填报两个专业所在的院校专业组志愿。

例:“A大学专业组4”选考科目要求为首选科目物理、再选科目不限,包括通信工程等若干专业;“A大学专业组5”选考科目要求为首选科目物理、再选科目化学或生物,包括临床医学等若干专业。如考生拟同时报考A大学通信工程和临床医学2个专业,应同时符合以上2个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填报 “A大学专业组4”和“A大学专业组5”两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并分别在两个院校专业组中填报通信工程、临床医学专业志愿。

问:志愿填报时,考生选考科目应如何对应高校选考范围要求?

答:高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提出本校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考生应对应高校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精准填报。一是符合首选科目“历史”“物理”要求。比如,历史等科目类下的专业,只有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才能填报;物理等科目类下的专业,只有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才能填报。二是符合再选科目要求。(1)不提再选科目要求的,符合首选科目要求的考生均可填报;(2)提出1门再选科目要求的,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填报,如某校某专业对化学科目提出要求,符合首选科目要求且选考化学的考生才能填报;(3)提出2门再选科目要求且均须选考的,考生须同时选考这2门科目方可填报,如某校某专业对化学和生物科目提出要求,符合首选科目要求且同时选考化学和生物科目的考生才能填报;(4)提出2门再选科目要求且只需选考其中1门的,考生选考该2门科目中的任意1门即可填报,如某校某专业要求考生选考化学或生物科目,符合首选科目要求且只要选考科目中有化学或生物科目的考生即可填报。

问:2021年录取方式是什么,有什么变化?

答:202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依据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录取。按历史等科目类、物理等科目类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录取。考生志愿由“院校专业组+专业(类)”组成,一个院校专业组为一个志愿单位,主要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方式,部分特殊类型及有相关要求的招生除外。

与改革前相比,主要变化为:(1)由投档到院校变为投档到院校专业组。(2)专业调剂范围不同。改革前,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可在招生院校未录满专业中进行调剂,改革后,只能在同一个院校专业组内未录满专业中进行专业调剂。

记者 王 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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