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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心聚力开启全面依法治省新征程
2020-10-30 06:40: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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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时期,要继续围绕省委提出的“江苏高质量发展要走在前列,法治建设首先要走在前列”目标,扎实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开启全面依法治省新征程。

保障良法善治,围绕重点领域实施高质量立法。法治的本质内涵是“制定良好的法律得到普遍遵守”。立法队伍建设是高质量立法的关键。综合性较强的法律制度设计需要专业多元的立法人才,以适应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需要。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施、束之高阁,或者实施不力、做表面文章,那制定再多法律也无济于事。除了紧扣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生态保护、公共安全等方面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更需要保障和监督法律实施及其效果,从健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等方面强化监督。

创新纠纷化解,提升省域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地方治理法治化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纠纷矛盾的化解程度是地方治理能力的“晴雨表”。面对新的时代背景,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重在推进德法融合以创新社会治理,着重在构建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纠纷多元解决机制方面下功夫。要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区域均衡发展,加快公共法律服务力量向基层网格延伸。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等七种非讼解决方式,完善行政机关、专门机构、社会组织、民间人士参与的“五纵四横”纠纷化解网络,促进省市县镇村五个层级全覆盖,形成纠纷解决的“江苏特色”。

强化法治宣传,发挥律师在依法治省中的作用。普遍守法是依法治省的核心。知法方能守法,法治宣传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律师是全面依法治省的重要力量。律师行业在服务经济发展、确保法律实施、维护公平正义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要进一步支持律师参与地方立法、依法治理等工作,推动律师行业与其他行业的合作发展,为全面依法治省建言献策、贡献力量,促进江苏各市域法律服务水平协同发展。 孙 勇

(省人大代表、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主任)

标签:治理;科学立法;立法
责编:戴雨扬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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