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特约记者 薛洪波 记者 施为飞)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发文,依法成立江苏省社区矫正委员会。委员会由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任主任,分管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任常务副主任,省法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省司法厅厅长任副主任。委员会成员由省委编办、省法院、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医疗保障局、省监狱管理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17个部门分管领导组成。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负责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司法厅厅长兼任,副主任由分管社区矫正工作的副厅长兼任。
社区矫正委员会的成立是江苏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对推进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各设区市、县(市、区)将参照省社区矫正委员会设置,成立相应社区矫正委员会,年底前实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