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与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三地检察机关,在上海市、江苏省苏州市、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检察院的支持下,联合举办“创新·融合——检察协作‘三城记’”活动,发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青浦、吴江、嘉善)检察工作一体化制度创新蓝皮书》。
为推动检察一体化先行先试,2019年5月,三地检察机关共同签署《青吴嘉检察机关服务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备忘录》,协同打造七张一体化名片,共同推进四个重点协作项目,以“1+7+4”协作框架推进检察一体化进程。一年多来,三地检察机关围绕多个检察职能领域,先后签署机制性文件共20余份。
公益诉讼共护“一江碧水”
2019年8月,三地检察机关联合制定《太浦河流域生态资源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将渔业执法管理和检察法律监督工作挂钩,并在全国率先探索卫星遥感和无人机在水环境和渔业资源公益诉讼保护中的实践应用。
作为“环淀山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内容之一,今年6月6日“全国放鱼日”当天,三地检察机关会同农业农村委员会工作人员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将花鲢、白鲢等鱼苗投放至太浦河。随后开展太浦河水源地保护区联合巡航监督活动,摸排非法捕捞水产品、船舶污染破坏水资源等公益诉讼线索,将边界河湖地带纳入公益诉讼联防联控联治范围。
数据显示,去年以来,三地检察机关共排查和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近300件,其中近1/3涉及生态水环境和渔业资源保护,是往年的三倍以上,有力打击和遏制了破坏生态资源和渔业资源非法犯罪活动。
首创“协办制”开启办案“云”协作
在青浦区检察院受理的两起道交类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分别居住于江苏吴江和浙江嘉善,疫情期间为保障犯罪嫌疑人权益,青浦区检察院委托两地检察院协助开展权利义务告知、社会化调查、异地提审等工作,以视频连线的方式分别对两起案件进行公开审查,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据悉,2019年9月,三地检察机关曾专门签署《关于建立青吴嘉检察机关危驾工作协作机制的协议》,协议明确指出三地检察机关应加强协作配合,为开展异地取证、司法协助等事项提供必要帮助。
今年2月,三地检察机关远程签署《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青吴嘉检察机关联动协作一体化工作办法》,明确实行跨区域取证协作等部分执法工作“协办制”,采取联合办案、分头取证等一体化办案形式,做到疫情期间执法办案不等不停不拖,不贻误战机。目前,已异地通办合同纠纷民事监督等案件4件。
探索构建惠企“半小时服务圈”
三地检察机关积极创新跨省检察协同发展一体化机制,探索构建示范区半小时服务圈。先后在全国建成跨省基层院专用数据通道,在先行启动区建成惠企服务站,推进“程序性事项异地代办”“一网通办”等机制落实,打造“一网双圈”、制定“惠企清单”。
今年3月,吴江区社区矫正对象李某的公司开始复工复产,公司员工在浙江对接业务时,对方要求必须与李某亲自洽谈。根据《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社区矫正与检察监督工作协作实施细则(试行)》,允许示范区内处于社区矫正期的企业人员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细化外出请假、异地报道等制度。李某遂按规定履行手续后前往浙江洽谈,最终成功拿到一笔100余万元的订单。据悉,目前三地检察机关已为近150人次示范区内相关社区服刑人员打通异地报告通道。
接下来,三地检察机关将继续发扬“排头兵”精神,打好示范区检察协作“组合拳”,为区域法治建设提供创新经验,为推动实现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保驾护航。
记者 许海燕
新华日报全媒体经济新闻部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