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底,南京江北新区检察院揭牌,核心内设机构——6个检察部同时亮相。作为江苏三级检察院中最年轻的“后浪”,从组织架构到职能界定、流程设定,江北新区检察院就是检察系统重塑性改革的“标准作业”。
检察院办什么案、如何办案?在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局中扮演什么角色、发挥什么作用?在全省129个检察院中,“重装系统”的改革正在催生前所未有的化学反应。
从转隶到转机
检察院是干什么的?3年前,随着反贪剧《人民的名义》热播,很多人回答一致:反贪!然而,两年半前,伴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江苏三级检察院反贪、反渎和预防部门的职能、机构,以及2273名检察人员全部转隶,整体纳入监委系统,“检察院干什么”这个问题变得不容易回答。
“反贪转隶,意味着检察职能发生重大调整,给检察院带来全方位影响。”省检察院二级巡视员王松说。转隶带来的检察机关重塑性变革就是“系统重装”、职能重置,从以往“反贪独大,刑事检察一头沉”转向“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并进的新格局。
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强化公益诉讼,这些迅速成为江苏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新的增长点。6月3日,江苏省检察机关强化长江流域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除了依法批准逮捕750人、提起公诉4161人这两个数据,还有4个数据引人注目:环境资源类公益诉讼案件立案2424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654件,提起公益诉讼203件,依法追索环境损害修复金5亿余元。
如今的扬州市邗江区尚桥冲河畔,岸上绿枝摇曳,水中碧波荡漾。然而,这里曾因严重污染而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点名。去年9月,在收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督办函后,扬州市检察院与邗江区检察院组成办案组,在调查取证后,就突破河道整治的“堵点”向主管机关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并第一时间向扬州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做专题汇报。今年5月,在江苏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会议上,尚桥冲水体黑臭问题被“销号”。
“公益诉讼绝不是检察机关一家的事,必须和其他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治理社会热点问题。”尚桥冲案件办案组组长、邗江区检察院检察长倪华认为,检察机关要从推进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高度,去创新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从“全科门诊”到“专科门诊”
办理全省首例海洋领域非法采砂公益诉讼案,在全国率先建立海砂生态修复标准,推动建立全国海砂开采利用战略。这份成绩单,来自仅有58名干警的灌南县检察院。这个基层检察院,拥有一个特色办案机构——第四检察部。团队8名核心成员中,检委会委员张静拥有水产养殖专业背景,员额检察官王瑞涛具有8年职务犯罪侦查经验。他们善用外脑,专攻江苏海域和灌河流域涉水环境资源犯罪,在全国检察系统环境资源案件办理领域小有名气。
这是江苏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后办案专业化、品牌化发展的缩影。
去年2月,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组建的19个内设机构对外亮相。新内设机构中,第一至第九检察部按数字顺序命名,体现专业化主线,尤为引人注目。刑事检察是检察机关传统业务,此次改革将原有侦查监督、公诉部门重新组建为第一、二、三、四检察部,以“捕诉一体”机制分别办理普通犯罪、重大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第五至第九检察部,则分别负责刑事执行检察、民事检察工作、行政与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
从跟所有犯罪都打交道的“全科门诊”,到专办一种犯罪的“专科门诊”,这是机构重置后检察官们最大的感受之一。
“专业化办案,更能发现问题、找准案件矛盾点,案件审查效率更高。”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吴晓敏说。
设区市检察院、基层检察院的内设机构改革也全面铺开。前者内设机构设置基本和省检察院对应,后者则遵循“务实、效能”原则,在精简上下功夫。改革后,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从1327个压缩到839个。
“全院中层干部从41人减至22人,近九成业务人员回归办案一线。多名原担任中层的检察官主动申请,不再担任中层职务,专注于专业领域的发展。”谈及改革成效,如皋市检察院检察长孙亚深有感触。
紧扣专业化,全省设立金融、生态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特色业务机构31个,以专业化办案能力提升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
苏州工业园区聚集4000多家金融类机构,园区检察院金融检察团队从办案中发现前端社会治理和行政监管中的突出性、趋势性问题,综合运用风控报告、风险提示等多种手段,助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这两年,灌云、射阳多名渔民在黄海海域用“虾皮网”捕捞毛虾,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灌南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调查后发现,“虾皮网”像“墙”一样立在海底,小鱼“触”网后会自动离开,这和禁用网具有本质区别。据此,灌南县检察院依法监督侦查机关撤案。走访中,他们发现当地150多户渔民一直靠捕捞虾皮(又称毛虾)生活,并带动流通、加工环节上万人就业。根据灌南县检察院的专项报告,今年4月20日,农业农村部发布通告,对毛虾捕捞作出明确规范,并将连云港海域列为全国首个毛虾捕捞试点地区。
像这样不满足于案件捕了、诉了,而是“多想一步,多走一步”,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努力找准并积极破解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难题,正在成为江苏检察机关的共同追求。
从“接力赛”到“独角戏”
今年2月中旬,陈某利用疫情期间复工企业着急买口罩的心理,在多个微信群发布虚假信息,骗取多家企业70多万元人民币。
“以前,这样一起诈骗多笔的案件审查起诉,正常要一个多月时间。而这次,只用了7天!”这个变化的背后,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江苏检察机关运用“捕诉一体”办案机制,高效办理涉疫情案件。承办陈某诈骗案的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周剑超介绍,从立案侦查、起诉到最终判决,此案办理前后仅用40天。这起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发布。
“江苏113个基层检察院按照党中央、最高检改革要求优化内设机构,其中刑检部门全部实行‘捕诉合一’模式。”省检察院检察长刘华说。这一“江苏经验”,同样在全国检察系统引起普遍关注。
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是检察机关的两项重要职能,长期以来,由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和公诉部门分别承担。捕诉一体,则意味着原来由批捕检察官和公诉检察官两个人干的事,现在一个人干到底。
“公诉工作是台前工作,公诉人的法庭应对能力、诉讼攻防谋略、法律知识储备,都要高于台后的批捕检察官。”从事侦查监督工作近10年的周剑超坦言,“捕诉一体”这四个字给自己带来很大的压力。
公诉检察官同样需要适应批捕的快速办案节奏。“一周分到4个批捕案件,7天内完成阅卷、提审、制作审查逮捕意见书”,这样的节奏让很多公诉人一开始“手忙脚乱”,要唱好“独角戏”不容易。
“捕诉合一”,流程再造催生的化学反应逐步显现。接力办案模式,被一体办案取代,效率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