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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美丽江苏 先做好这十件大事
2020-07-30 23:02: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沈佳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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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省自然资源厅召开全省自然资源年中工作视频会议,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总结上半年工作,部署下半年任务,聚焦疫情防控下经济社会发展和美丽江苏建设,下半年将重点做好这十件大事:

守住耕地红线。保护耕地本质上是保障粮食安全,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要以强烈的使命担当、坚决的斗争精神,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从严管理,大力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坚决打赢打好耕地保卫战。

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全省系统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和海洋灾害监测预警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减少财产损失,以灾害防治的实际成效践行“两个维护”,为夺取“双胜利”营造安全环境。

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上半年,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了《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和《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明确指出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促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对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鼓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完善土地管理体制等方面作了周密部署。全省系统要致力于扩大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范围,健全土地要素市场体系,实现土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

生态文明建设。自然资源部门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部门,全省系统要坚持系统思维,统筹谋划、久久为功推进美丽江苏建设。要全面落实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等重大发展战略规划,建立健全省域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加快构建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可持续发展的高品质国土空间格局。统筹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切实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分区分类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探索规划“留白”制度,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大力推进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实施废弃矿山和采煤塌陷地治理、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等工程。提升城市规划设计水平,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质,打造美丽宜居城市;深入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高质量发展。精准优化服务保障机制。落实计划管理方式改革,按照省政府要求尽快将用地计划下达各地,优先保障省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加强省级统筹力度,提高全省用地计划执行效率。继续对省重大项目实行用地计划核销制,做到应保尽保。优化审批程序,建立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台账,处置一个销号一个,做好重大项目用海服务保障工作。通过相关部门全程参与、各司其职、压实责任,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席会审制度,建立委托用地审批权评估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精准提升节约集约水平。对产业用地利用状况进行综合效益评价,进一步完善差别化的用地政策。全力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深入落实“增存挂钩”机制,明确任务目标与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相匹配,测算下达年度处置任务,强化督促指导和跟踪管理,确保全省按时保质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处置任务。深入落实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和计划管理、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库动态调整机制。精准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发布我省海洋经济发展报告(2020)。完成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指导南通做好海洋经济创新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指导盐城、连云港的示范区建设任务和改革创新举措落实到位。

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加快形成《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草案,加快构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加快推进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导各地编制详细规划,根据需要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加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协同。持续提升执法效能。全力打好违建别墅问题清理专项整治扫尾攻坚战。严密组织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各地要切实压实监管责任,进一步提高违法行为的发现率和处置到位率。要充分利用警示约谈等措施,按照省厅边督边改的要求,完成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持续加强源头防范。进一步严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按照国家部署扎实推进全省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和核实整改工作。扎实开展耕地保护补偿激励评价工作。有序推动全省三调耕地分等调查评价工作。适时开展省级补充耕地指标交易,保障全省耕地占补平衡。持续推动“添绿”“留白”。深入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和综合治理,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大幅度增加生活中的绿色空间、生态屏障。建立健全全覆盖、全区域、全类型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为自然生态留足空间,为生态环境自我修复留下时间。年底形成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初步成果。印发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管理办法,年内实施国家试点、省级示范项目。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继续实施长江沿线8个生态修复工程,确保如期完成任务。健全绿色矿山建设体系和长效机制,研究制定绿色矿山建设激励政策。开工建设国家支持的海岸带保护修复项目。全省林业工作要按照省林业局部署安排,全面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

推动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地理信息共建共享。开展“天地图”上与国家、下与市县一体化建设,推动广泛应用。编制军地测绘地理信息共享交换目录。开展全面小康建设专题地图、建党100周年地图和“一带一路”系列地图的编制。完成长江生态岸线保护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抓好基础测绘工作。全面完成沿海滩涂地形测量等项目。继续实施“全景江苏”建设,持续建设三维实景影像数据库。高标准完成全省地理国情监测任务。持续加强测绘行业监管,大力推进“多测合一”改革落地。推进矿地融合创新试点。组织实施2020年省级矿地融合试点项目。适时召开全省矿地融合工作研讨会,总结推广各地先进经验。推动科技创新。编制印发江苏自然资源科技发展专题研究。筹建成立省自然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拓展智库研究领域,健全专家决策咨询制度。推进信息化建设。落实好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推动部创新中心江苏分中心建设。融合应用云计算、5G等技术,建设与全省自然资源管理体制相适应、相统一的自然资源信息化支撑体系。

推动法治完善。按照时序节点提请省人大第一次审议《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制定我省《测绘资质管理实施办法》。加大对问题突出地区督导,确保行政公益诉讼整体形势平稳有序。高质高效办理行政争议案件,实现案件总量与纠错数量双下降、重点地区与重点类型案件总量双改善。

推动民生改善。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推动职能转变优化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多措并举为企业纾困解难,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深入实施“不见面”审批制度,推动在测绘行政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多审合一”等领域取得实质性突破。继续深化工程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服务保障苏北农房改善工作。加大用地指标保障力度,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强化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流量计划支撑,督促各地落实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农房建设需求。继续开展省内指标交易并加强统筹。加快审批进度,做好登记发证工作。推进增减挂钩工作改革,支撑乡村振兴,助力脱贫攻坚。深入抓好灾害防治。加强巡查及时掌握隐患点动态变化情况,加强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加快实施重要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指导推进地灾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工作。加大海洋灾害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力度,推进全省海洋预警监测体系建设。组织制定下一阶段工作方案,推进浒苔绿潮灾害早期防控的长效管理。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提升。开展不动产登记“一码+”三维地籍试点。9月底前完成全省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年底前全省各市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颁证率达90%以上、农村房地一体的不动产登记颁证率达50%以上。深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指导各地抓紧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制定、公布和应用工作,严格落实征地前期程序,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工作。深入推动信访矛盾化解攻坚。增强底线思维、风险意识,推动信访矛盾一案一策就地化解,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强化源头治理,抓早抓小,强化标本兼治,加强督查督办,持续推动重点信访事项有效化解。

抓牢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到位。深入开展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对接配合做好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宣传开展到位。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大力宣讲安全生产的相关知识,切实提高全社会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纪律严明到位。用统一严明的纪律作保障,确保思想认识到位、责任履行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记者 沈佳暄

新华日报全媒体经济新闻部出品

标签:国土空间;自然资源;工作
责编:苗津伟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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