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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更好的营商环境!江苏立法让企业更有活力
2020-07-29 21:48:00  来源:新江苏·中国江苏网  作者:拾冠之 苑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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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江苏·中国江苏网7月29日讯(记者 拾冠之 苑青青)企业活力事关社会发展劲头,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7月29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用法治规范营商环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深化简政放权,增强企业活力。

建设“数字”政府,政务数据共享

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已经在潜移默化地影响各行各业,政府服务也不例外。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有力的保障和支撑,草案提出了构建五级政务服务体系的要求,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实现受理、审批、办结“一站式”服务。

新冠疫情暴露了“政务信息孤岛”这一短板,政务信息数据被分割存储在不同部门的信息系统中,难以实现互联互通、互相分享、整合利用。委员们认为,要以《条例》出台为契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尽量减少和规范证明事项,精简公用企事业单位索要的证明材料,有效解决烦扰群众的各种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问题。

法条突出简政便民,要求持续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对政务服务信息化、电子证照和印章、12345政务服务热线、政务数据共享等进行规范,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增加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

围绕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草案瞄准民营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从完善体制机制的层面作出相应规定,同时,为各地区、各部门在实践中探索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措施留出了空间。

草案增加了信贷投放和其他信贷支持,对于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各类金融机构可合理增加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支持,充分利用企业债券等直接融资通道,提高融资规模。

草案还明确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建立差异化的中小微企业利率定价机制。草案规定,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可按照可持续、保本微利的原则,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开发创新金融产品和业务模式。此外,鼓励动产抵押以及担保去融资。

实行“互联网+监管”

何为“互联网+监管”?即将全部事项、设定依据、监管流程、监管结果等内容纳入系统,在线监管。草案强调,要按照依法依规、改革创新、协同共治的原则,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

“对违法者依法严惩、对守法者无事不扰!除了在企业发展方面给予一些政策关心,还应当注意人文关怀。”有委员表示,优化营商环境还需要对企业员工的住房、医疗、子女教育、就业给予保障和支持,为企业及其员工创造更多的归属感和幸福感,最大限度激发微观主体创业创新创造活力,对于稳增长、促就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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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路航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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