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29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在南京召开《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燕文、副省长刘旸出席会议并讲话。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是全国首部关于电动自行车管理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将于7月1日起施行。王燕文指出,省人大常委会率先制定颁布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填补了地方立法空白,有利于促进我省电动自行车产业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便捷安全文明出行的需求,是推进交通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创新之举。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学习宣传,利用多种方式宣传介绍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为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要完善配套制度建设,落实落细条例有关规定,为条例实施提供有效的制度载体和机制保障;要强化监督,各级人大要把推动条例贯彻实施作为依法履职的重要内容,综合运用听取专项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监督形式,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采取有效措施,把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刘旸就贯彻实施作动员部署,要求有关部门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采取有力举措,确保条例全面、准确、有效贯彻实施;要全链条严格执法管理,强化依法履职,突出协调联动,注重社会效果,切实提升执法监管整体效能;要精细化提供实施保障,深化宣传教育,加强政府部门执法培训,优化服务保障,认真梳理掌握并及时研究解决贯彻实施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既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又最大限度提供便利。
(王 伟 陈月飞 蒋明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