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6月25日讯 24日,江苏省室内环境污染防治学会在南京召开专家评审会,《室内环境污染治理机构资质等级标准》和《室内空气质量健康评价标准》团体标准通过终审。其中,《室内空气质量健康评价标准》团体标准系国内首部此方面团体标准,正式出台后将在住宅、学校、办公场所等室内环境中进行试点。
此次标准的起草选定了居民重点关注的化学性和生物性污染物指标,包含住宅、学校、办公场所等三类场所的空气质量要求,还加入一些个性化指标,如办公场所打印机工作时可能产生的臭氧。相比国标,此次标准每类场所区分自然通风和使用集中空调场景,综合考虑主要污染物指标、指标危害程度、检测技术难易程度等,确定选测和必测指标,对室内空气健康影响进行综合评价定级。
江苏省室内环境污染防治学会秘书长黄海介绍,室内环境治理市场鱼龙混杂,江苏至少有上千家室内空气环境治理机构或企业,该项团体标准的出台旨在约束规范室内空气环境治理机构的行为,让公众消费者享受到高品质的服务。 (张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