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截图_20240920153326.jpg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负责人回应群众关切 道路施工大半年,征地还在走程序?
2020-06-16 06:51: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林元沁  
1
听新闻

6月15日,省自然资源厅厅长刘聪、省林业局局长沈建辉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走进省《政风热线》直播现场,13个设区市自然资源局和林业局的相关负责同志也同步在线,就群众关心的城市违建整治、退渔还湿补偿等问题回应诉求、答疑解惑。

“未批先建”属于违法用地

道路施工大半年,征地报批程序还在启动阶段,这符合相关规定吗?直播中,一些村民表达了自己的困惑。

原来,从去年春天开始,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陆续征收了不少村民的土地,用于道路建设。然而,征地方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所承诺的每亩3万元的青苗补偿费并未兑现到位,其他补助和安置方案也并未提及。采访中,不少村民都盼望得到一个合理的解释。

南京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局长叶斌解释说,按照国家法律规定,道路建设用地起码要走3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用地预审阶段,目前来看这个项目已经通过预审;第二个阶段是征地报批阶段,征地前的公告、征地的占补平衡以及相关的补偿方案,都要跟老百姓见面;第三个阶段是征地方案批准后的实施阶段。”

叶斌表示,从群众反映的情况来看,这条道路并没有取得合法的用地手续就开工建设,是一个违法用地项目。这种情况必须在依法对人对事查处到位的基础上,才能完善相关手续。

“从这个视频反映的内容来看,确确实实是一个违法建设,这种情况在全省范围内还有不同程度的存在,具有一定代表性。”刘聪说,在视频里我们还看到了被征地农民的生活保障问题,希望南京市按照土地管理法和省政府颁布的标准落实到位。

城市违建“毒瘤”必须严查

违法建筑是城市发展的“毒瘤”,严重破坏了城市规划和发展空间,也危害了社会公平正义。直播中,有几位网友不约而同地表达了对城市违建的不满。

网友许先生反映扬州市邗江区荷叶东路8号的扬州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违法占地问题。该市场违建达35000平方米,其中包括5家汽车4S店12000平方米,另有23000平方米是二手车经营用房和汽车修理厂用地。

许先生表示,早在2013年,扬州市国土局邗江区分局就书面认定这个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属于非法占地并进行立案查处。7年过去了,如此大面积的非法占地,现在情况怎么样呢?当地自然资源部门有没有依法履职呢?

省自然资源厅执法监督局副局长李强在听了许先生反映的情况后认为,可以初步判定扬州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属于通过以租代征的方式进行非法建设,目的是规避法定的土地征收程序,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土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7年来,原来的违法用地状态不但没有消除,而且又发生了新的占地建设行为,这个性质是非常恶劣的,也反映出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工作不到位。

记者在采访中得到当地回应称,此处交易市场规模太大不好管。李强坚定地表示,规模大绝不是推卸履职责任的借口,而应作为检查和执法的重点。“在直播结束之后,我们将对这个事情进行跟踪督办,如果是由于我们自然资源部门怠于履职、疏于监管,必将进行追究。同时,我们还要联合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把违法状态消除掉。”

近几年来,镇江市投入了大量资金打造古运河风光带。然而有网友反映,在镇江古运河丁卯桥段,有几家饭店居然是没有任何手续的违章建筑。

记者在实地采访中,发现镇江市自然资源局规划建设处的工作人员对于这些建筑是否违章违规有些含含糊糊。对此,镇江市自然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陈跃生回应说,目前已责成市文旅集团对饭店停业整顿,争取今年年底之前把事情处理完毕。

“应该说镇江市采取了有效的措施来修复整治古运河,但从这个例子来看,工作中还存在着规划先行不够、规划管控不及时等一些问题,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要从这个案例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做好规划的实施监督。”刘聪表示,从调查的情况来看,我们还要进一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和“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完善规划许可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提高自然资源服务保障的水平。

“禁野令”下,养殖户利益如何保障

一位经营特种养殖的网友反映,他养殖蓝孔雀已经有10年时间,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家将禁止交易的陆生野生动物范围扩大到人工养殖。以往能送到餐馆的孔雀蛋也没了销路,圈养的孔雀也不能食用,导致损失严重。

该网友咨询,以后还能不能人工养殖蓝孔雀等野生动物,如果不能养,像他们这种特种养殖户是否会有相应补偿,还有哪些野生动物是能够进行人工养殖并经营的?

省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站长卢克成在直播中明确表示,蓝孔雀属于禁养范围。根据国家林草局的《妥善处置在养野生动物技术指南》,蓝孔雀作为外来物种不能放生,只能用于野生动物园展览、展示,或者是制作科普类的标本。

卢克成说,如果像该网友这样的特种养殖户有需要的话,省林业局可以联系有需求的野生动物园。如果养殖户需要转型发展,省林业局可会同有关部门提供帮助,加强技术指导,减少其损失。目前,江苏省正在制定在养野生动物的处置方案和补偿办法。

一位宿迁市泗洪县太平镇的居民询问,自家七八年前在成子湖湖畔种植了上千株杨树,今年4月,太平镇政府搞退渔还湿项目,需要清除成子湖沿湖所有设施,自己种植的这些树木有没有相应补偿?

“就我们了解的情况来看,省政府在此前出台过一个暂行办法,当地县政府参照省政府的规定作出相应的补偿还是比较合理的。”省林业局局长沈建辉表示。

记者 林元沁

标签:用地;未批先建;征地报批
责编:苗津伟 崔欣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