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发布人才、高企奖励以及总部经济三大方面重磅政策。
10日,南京片区发布《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促进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暂行办法》。
8日,连云港片区举办“促进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运输便利化”创新案例活动。
近日,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重磅举措发布不断。“作为我国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高地,自由贸易试验区承担着探索制度创新、进行风险评估和压力测试的重要使命。”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丁宏说。那么,今年以来,先行先试的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三大片区都有哪些重磅举措?有哪些制度创新?
三大片区聚焦总部经济新政
总部经济,处于产业“金字塔”塔尖,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新经济形态。
当下,受疫情影响,国际经济形势不稳定、不确定性增加,使得跨国公司投资意愿下降,各国吸引跨国投资竞争越来越激烈,同时我国经济发展由高速度转向高质量,发展总部经济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是宏观经济环境和省情使然,也是主动参与全球价值链重构的战略选择。
推动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力发展总部经济,打造总部经济群,是《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对江苏自贸试验区的明确要求。“自贸试验区需打造外资功能高地和创新高地,重点引进跨国公司总部、地区总部以及决策中心、利润中心、研发中心,而将生产制造放在区外,形成溢出效应。”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韩剑说。
对此,三大片区结合区域创新特色量身打造总部经济新政。
南京片区发布《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促进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暂行办法》,共五个部分16条举措。《办法》明确在认定标准方面,符合江北新区(自贸区)产业发展方向,满足营收与财政贡献等条件的企业,可认定为总部企业,为全省自贸区首创。此外,在扶持政策方面,新增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及以上的,按实际投资额的8%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亿元;对南京片区发展影响特别大的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跨国公司、大型央企等企业总部、区域性总部,给予“一事一议”专项政策。
苏州片区出台的《苏州工业园区促进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新落户的总部企业可享受地方贡献“两免三减半”的奖励,即落户前两年地方贡献全额奖励,后三年地方贡献50%奖励;现有总部企业可享受新增地方贡献80%的奖励。贡献越大、奖励越高,奖励金额“上不封顶”。此外,不分国有与民营、不分内资与外资,符合一条认定标准即可申请认定。据介绍,本次出台的总部新政支持力度为历年最大,支持范围为历年最广,支持层面为历年最全,企业申报流程为历年最便捷,真金白银地促进总部经济高端化、集约化和规模化发展。
连云港片区推出《支持总部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专项扶持政策,立足自贸试验区连云港片区功能定位,支持实体经济创新发展,大力培育总部型经济,制定四个方面政策:经营贡献奖,新注册或引进的总部型企业符合标准的,可享受专项扶持,扶持资金中10%用于奖励企业主要经营者和管理团队。办公用房按比例给予租金补贴。设立企业上市奖,最高500万元的上市奖励。规费减让补贴,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属于片区审批权限范围内部分,享受全额补贴。
求贤若渴加推人才政策
为“招才引智”,释放最强“磁吸力”,三大片区相继加推人才新政。
在“创业江北”人才十策基础上,南京片区发布优化升级版的人才新政《关于促进自贸区人才发展、优化升级“创业江北”人才计划十策实施办法》(简称《办法》),打造人才政策高地、人才集聚高地和人才生态高地。《办法》明确将境外名校支持范围扩大到世界名校500强,给予每人最高4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充分发挥自贸区和企业博站平台作用,大力引进海内外优秀博士后人才,最高给予50万元资助资金;大力集聚青年大学生,扩大优生覆盖面,给予荐才机构每年最高10万元奖励。此外,支持企业通过专业机构引才,最高给予100万元费用补贴;扩大高层次人才奖补范围,择优给予企业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等,更加激发企业引才主体作用。
为进一步集聚各类人才资源,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制度体系,苏州片区相继出台《关于加快集聚高端和急需人才的若干意见》(简称“人才新政30条”)、《关于加快集聚生物医药产业人才的若干措施》和《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卫生人才计划实施意见》,打造国际一流的人才创新创业环境。其中“人才新政30条”明确,在创业扶持方面,最高给予5000万元补贴资助,顶尖人才补贴金额上不封顶;重点支持主导产业、新兴产业、高校院所、高端服务业、医疗卫生等领域新引进的人才,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正高级职称的人才每年给予3万-5万元薪酬补贴;将奖励政策与个人薪酬挂钩,对年薪高于40万元人才每年给予不超过40万元的奖励,有特殊贡献的可按照个人薪酬的5%至20%获得最高每年100万元的奖励。
连云港片区发布《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若干政策》专项扶持政策,鼓励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等专家学者带项目、技术和团队在连云港市进行产业化的项目。高层次人才子女在指定民办学校就读,给予学费补贴。对柔性引进的博士及正高级职称人才采取“一事一议”,参照全职引进人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两大服务贸易创新案例受国务院点赞
还有这些制度创新值得关注!
紧扣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江苏自贸试验区在探索实践中收获多点开花。其中,南京片区“搭建生物医药集中监管和公共服务平台”和苏州片区“实行进口研发(测试)用未注册医疗器械分级管理”均入选20个全国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最佳实践案例”。
南京片区搭建的生物医药集中监管和服务平台,进一步创新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提升公共服务效能。借助此平台,生物制品通关效率大大提升,对单克隆抗体、蛋白质药物等生物制品进口环节审批由原来的20-30个工作日缩减为1-3个工作日,大大降低了过长的通关周期可能造成的生物制品活性受损情况的发生。此外,平台有效促进了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已吸引美国帝基生物、诺禾致源等业界一流企业入驻。
苏州片区“实行进口研发(测试)用未注册医疗器械分级管理”解决了影响企业研发进度的“卡脖子”难题。自《进口研发(测试)用未注册医疗器械分级管理办法》实施以来,累计已为强生、百特等8家企业通过备案进口了研发用未注册医疗器械30余批次,并为新冠病毒疫苗研发企业艾棣维欣开辟审批“绿色通道”,有力推动了企业研发进程,加快了产品上市速度。
此外,连云港片区发布了“保税+出口”货物集装箱混拼新模式、过境集装箱“船车直取”“零等待”模式、哈萨克斯坦过境小麦监管模式等5个促进陆海联运通道运输便利化的创新案例。据介绍,“船车直取”模式的应用让连云港国际集装箱过境时间由原来4天以上缩短至1天以内,效率提升了75%。集装箱从“船到车”始终“不落地”,进一步节约了成本。每个集装箱可节约费用60%左右。
南京片区设立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拥有国内多项首创首发优势,是继北上广深等国内四大一线城市后,江苏省内首个、国内第五家落实最高法院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和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制度,实现境内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路径的创新实践基地。据悉,该中心依托联合申办方的国际争议解决机构专业背景,将助力加速2019年我国作为首批缔约国在新加坡签署的《联合国关于调解所产生的国际和解协议公约》在我国的落地衔接,高效实现国内调解协议在域外的执行力,真正实现国际商事调解效力的“破界”“出海”,助力自贸区南京片区打造国际贸易、国际法律及风险管理枢纽高地。
苏州片区先行先试产业用地出让“10+N”新模式。土地出让“10+N”含义是先挂牌出让10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前段),10年期出让期满前,受让人需按《产业发展协议》履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投资强度、达产时间、亩均税收等要求。经政府监管方考核通过的,受让人可以受让N年期(后段)土地使用权,前后段总出让年期不超过30年。这项举措既降低了初创类企业取得土地的成本又实现了政府对土地出让后期监管。
交汇点记者 丁茜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