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四新”经济,南京又放大招了!昨天,记者从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获悉,南京出台《关于应对常态化疫情防控 恢复文化和旅游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助推文旅市场恢复活力。据悉,十项措施涉及旅行社、景区、文旅企业、旅游星级饭店、电影院等诸多行业,最高奖励达到30万元。
游 鼓励积极开拓市场
排名靠前有奖励
《措施》鼓励南京市各旅行社积极开拓客源市场,对2020年5-7月期间组织游客来宁旅游累计接待量达5000人次以上的旅行社,按照游客游览景区数量和在宁停留天数综合排名,对排名前30的旅行社分别给予20万-30万元奖励。
同时,鼓励南京市国家等级景区(度假区)大力开展精准营销,组织特色活动,优化服务流程,改善旅游环境,不断提升游客游览体验和舒适度。对2020年5-7月期间无旅游安全事故、无旅游服务质量投诉,旅游接待人数环比增幅排名前10的国家等级景区(度假区)分别给予20万-30万元奖励。
围绕乡村旅游,将“游”向“留”发展,《措施》也有新举措。对国家和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原省星级乡村旅游区,根据2020年5-7月期间旅游接待人数、旅游综合收入综合排名,对排名前10的乡村旅游点(区)分别给予10万-30万元奖励。
与此同时,《措施》还鼓励文旅企业创新开发南京特色文旅商品,加大线上宣传和销售力度。对2019年授牌和入选的“南京特色文旅商店”,根据2020年5-7月期间营业收入和网上销售收入综合排名,对排名前10的分别给予5万-10万元奖励。对2020年在全国、省旅游商品大赛中获奖的文创企业,给予不低于主办方的奖励额度。
吃 鼓励提升服务
开展放心消费活动
《措施》鼓励南京市旅游星级饭店提升服务品质,积极开展各类放心消费活动。根据2020年5-7月期间客房出租率、客房和餐饮(含外卖)收入综合排名,对排名前20的旅游星级饭店分别给予20万-30万元奖励。
玩 推惠民补贴
拉动电影市场恢复
在影院和剧场恢复营业后,为促进电影市场消费,《措施》鼓励适时推出电影惠民消费补贴,吸引市民观影消费。支持和鼓励演艺企业引进高品质剧目,在演出市场正式恢复营业后3个月内,对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申报、在南京举办的营业性演出,根据剧院规模(含小剧场)、演出场次和观众人数等分类综合排名,对排名前10的演艺企业分别给予5万-10万元奖励。
鼓励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创建“绿色网吧”,不断改善上网环境,提升管理水平。对在南京依法设立,2018-2019年度评定的绿色网吧企业,综合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日常管理各项考核和上网终端数量,分别给予2万元(140台以下上网终端)和3万元(140台以上上网终端)资金扶持。
稳 聚焦风险防范
创新设立保险产品
为防范文旅企业资金流动性风险,在落实南京“稳企十条”基础上,再延长南京文化企业、重点旅游企业新增流动资金贷款贴息3个月,免收转贷基金费用政策延至7月。同时,《措施》中表明,将联合保险机构创新保险产品,设立因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导致文旅企业运营困难的企业保障险,对自愿参保的文化和旅游企业,首次参保对当年保费给予一定比例补贴。对2019年1月25日至2020年1月24日期间投保旅行社责任险且保单依然有效的旅行社,因疫情影响保险期限延长3个月,不另外收费,保障范围和赔偿限额不变。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陈彦